雖然知道不該再想,可眼前的畫面還是像一把生了鏽的鑰匙,猝不及防地撬開了他塵封已久的記憶。曾幾何時,他也和凌蕾這樣並肩走著,在濱城的某個廣場,牽著剛學會走路的Frosty,踩著夕陽的影子慢慢晃。那時候Frosty還小,跑兩步就會摔個跟頭,然後搖著短短的尾巴撲到凌蕾懷裡撒嬌,凌蕾的笑聲,在風裡飄得很遠很遠。
此刻的夕陽正沉到遠處的樓群后面,把整個天空都染成了溫柔的琥珀色,連風都帶著暖融融的溫度,落在皮膚上像一層薄紗。不遠處,一對年輕男女正陪著一隻壯碩的薩摩耶玩耍。男人手裡拿著一個磨得有些舊的棕色橄欖球,用力往前一扔,薩摩耶立刻撒開腿衝了出去,雪白的毛在夕陽下閃著綢緞般的光,很快就叼著球跑了回來,乖乖放到女主人腳邊,還討好地搖了搖尾巴。
女主人彎腰摸了摸它的頭,側臉的輪廓在夕陽下柔和得不像話。有那麼一瞬間,程聞道看得徹底恍惚了——太像了,尤其是笑起來的時候,眼睛彎成月牙,甜得像一顆剛剝開的水果糖。可又不像,凌蕾的笑裡總帶著一點淡淡的倔強,不像眼前這個姑娘,笑得那樣毫無保留,那樣明媚燦爛。
男人笑著從女人手裡搶過橄欖球,故意舉得高高的逗薩摩耶。薩摩耶急得圍著他團團轉,汪汪叫了兩聲,爪子扒著他的褲腿。男人假裝要把球往女人懷裡塞,卻突然一個高拋,把球扔向了遠處。女人笑著嗔怪了他一句,作勢要和薩摩耶一起去搶球,卻被男人從後面一把抱住,緊緊攬在了懷裡。兩個人都笑了起來,笑聲清脆得像鈴鐺。薩摩耶早就顛顛地跑去撿球了,留下他們在夕陽下相擁,畫面溫馨得讓人不忍心打擾。
可再看看人家,程聞道心裡泛起一陣難以言喻的酸澀。當初和凌蕾在一起的時候,他連一個簡單的擁抱都要猶豫很久,鼓足了勇氣才敢輕輕攬住她的肩膀,生怕自己的唐突會嚇到她。凌蕾的笑明明那麼甜,像一顆裹著奶霜的糖,可他卻從來不敢伸手去接,總覺得自己配不上那樣的美好,怕一伸手,糖就碎了,夢就醒了。
他還記得很多個陽光明媚的上午和下午,凌蕾總喜歡穿最簡單的白色T恤,洗得乾乾淨淨,領口和袖口都帶著淡淡的薰衣草洗衣液香味。陽光落在她白皙的肩膀上,像鍍了一層柔光,明明是最普通的衣服,卻穿得那樣好看。他總喜歡坐在旁邊的椅子上,安安靜靜地看著她,心裡覺得無比安穩,好像只要有她在,再難再苦的日子都能熬過去。
可最後呢?還是被冰冷的現實壓彎了腰。他學會了放手,學會了把所有的委屈和傷害都自己扛,以為這樣就是對她最好的成全。可直到今天他才可笑地發現,他什麼都學會了,唯獨沒有學會遺忘。有那麼一瞬間,他覺得自己幼稚得像個孩子。如果時光能倒流,回到當初那個分岔路口,他一定不會再那麼固執己見,一定會向世俗低一點頭,會接那些他曾經覺得不太好的網紅帶貨單子,哪怕去幹些別的, 包括也更理性一點,就不會開網約車暈倒,網約車也蠻賺錢的,也要賺足夠的錢,有足夠的能力,緊緊攥住凌蕾的手,絕對不會放開。可現在說什麼都晚了,時光從來不會回頭,錯過的人,也再也找不回來了。
風輕輕吹過,帶著青草和泥土的味道,公園裡依舊人聲鼎沸,狗狗的叫聲、孩子們的笑聲、遠處的音樂聲此起彼伏,可程聞道卻覺得整個世界都空蕩蕩的。不是廣場空了,是他的心空了。那個曾經被凌蕾和Frosty填得滿滿當當的地方,現在只剩下一片荒蕪。
他拿出手機,指尖有些顫抖地點開那個小朱建的、只有幾個人的小群。群裡的訊息永遠都是關於Frosty的,易雋熙每天打卡式地彙報情況,凌蕾偶爾會問一句“今天能吃點什麼嗎”“有沒有吐”,像一場隔著螢幕的、小心翼翼的問答。他的手指在凌蕾的頭像上懸了很久很久,那個頭像是個卡通人物。他想點開看看她的朋友圈,想知道她最近過得好不好,有沒有按時吃飯,有沒有生病,可手指卻像灌了鉛一樣,怎麼也按不下去。他沒那個膽子。他只記得,分手後來北京的那天晚上,他坐在陰暗的出租屋裡,把兩人所有的聊天記錄一條一條地刪了,刪到最後,手機螢幕都被眼淚打溼了。
天色漸漸暗了下來,夕陽的最後一點餘暉也消失在了天際。Frosty玩得有點累了,趴在草地上吐著舌頭喘氣,小胸脯一鼓一鼓的。程聞道拍了拍褲子上的草屑,招了招手,聲音有些沙啞:“Frosty,走了,我們回家了。”
小毛團立刻搖著尾巴跑了過來,他彎腰把它抱在懷裡,Frosty乖乖地把頭靠在他的肩膀上,溫熱的呼吸噴在他的脖子上。他抱著Frosty,朝著自己租的房子走去。那是一套西城區的老破小,沒有電梯,牆皮都有些脫落了,樓道里永遠飄著一股油煙味,可比起當年他住過的那個陰暗潮溼、連窗戶都沒有的地下室,已經好太多了。現在他和母親住在一起,雖然房子不大,但至少有了一個家的樣子。
晚上母親煮了小米稀飯,烙了幾張蔥花餅,是他從小就愛吃的味道。吃完飯,天已經完全黑了,天空有點灰濛濛的,看不到一顆星星。難得的休息日,不用早起上班,也不用對著剪刀和推子站一整天,程聞道看著窗外的夜色,忽然想出去走走。
他一個人漫無目的地走在京城的夜色裡,路燈把他的影子拉得很長,又很短。街上的車水馬龍,行人的歡聲笑語,都好像和他隔著一層厚厚的玻璃。他就那樣一直走,一直走,直到腿有點酸了,才在路邊的一個臺階上坐了下來。
口袋裡的手機突然瘋狂振動起來,他拿出來一看,還是那個小群,螢幕上顯示著正在進行群通話。他先劃開看了看上面的幾條訊息,果然還是關於Frosty的。不知道為什麼,每次看這個群的訊息,他都像做賊一樣,心裡莫名的緊張。手指一滑,手機差點從手裡掉出去。他心裡一緊——這可是今年過年才剛換的新手機,花了他小半個月的工資,要是摔壞了,可心疼死了。他手忙腳亂地抓了兩下,才把手機穩穩地抓在手心,可低頭一看,卻發現自己不小心點到了“加入通話”。
“聞道哥?喂?”小朱的聲音從聽筒裡傳了出來,帶著一點驚訝。
一瞬間,整個通話都安靜了。他能清晰地聽到另外兩邊傳來的呼吸聲,一個是易雋熙的,沉穩而平靜,一個是凌蕾的,輕輕的,帶著一點不易察覺的急促。兩個人都沒有說話,好像都在等著他開口。
程聞道的臉一下子就紅了,心跳得像擂鼓一樣,手心都出了一層冷汗。“不好意思,我……我點錯了。”他結結巴巴地說道,聲音都有些發顫。
“沒事沒事,”小朱連忙打圓場,打破了這尷尬的沉默,“正好聞道哥你今天帶Frosty出去玩了,你跟蕾姐說說情況唄,她剛才還問呢。”
可剩下的兩個人還是沒有說話,空氣裡瀰漫著一種說不出的凝滯。
“Frosty……好多了,以後會更加註意保護它的。”程聞道慌亂地丟下這句話,不等任何人回應,就手忙腳亂地結束通話了通話。
手機螢幕暗了下去,程聞道才發現自己的心還在咚咚直跳,快得快要從嗓子眼裡跳出來了。他嘆了口氣,心裡五味雜陳。疼痛總讓人成長,可也同時會讓人變得膽小。他一直是店裡公認最穩的人,不管遇到多麼難纏的顧客,不管手裡的活有多忙,他都能從容不迫,可剛才那短短幾十秒,他卻失態得像個第一次談戀愛的毛頭小子。
店裡的同事總問他,為什麼老是獨來獨往,週末也不出來跟大家一起吃飯唱歌。他總是笑著說,我喜歡孤單。可真正又有誰喜歡孤單呢?誰不想下雨天有人撐傘,難過的時候有人擁抱,回家的時候有一盞暖黃的燈在等著自己?
不過也就這樣吧。程聞道站起身,拍了拍褲子上的灰塵,走進旁邊的24小時超市。他拿了一瓶冰鎮的礦泉水,走到收銀臺準備結賬,目光不經意地掃過旁邊的糖果架,頓了頓,最終還是伸手拿了一根原味的阿爾卑斯棒棒糖。一共三塊五。他付了錢,走出超市,擰開礦泉水瓶喝了幾口,冰涼的水順著喉嚨流下去,壓下了心裡的燥熱。然後他剝開棒棒糖的糖紙,把糖含在嘴裡。熟悉的甜味在舌尖慢慢化開,還是小時候的味道。
甜的。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