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我怕……”張灼聲音發抖,“我怕你們在水杯上找到我的指紋,把我當兇手……”
“如果你沒殺人,怕什麼?”
“我有前科啊警官!”張灼抬起頭,眼中帶著恐懼,“你們警察辦案,不都先懷疑我們這種人嗎?萬一你們找不到真兇,就拿我頂罪怎麼辦?”
歐陽羽霞一時語塞。
張灼的擔心不無道理,有些地方確實存在這種情況。
但她還是嚴厲地說:“如果你沒犯罪,警方不會冤枉你。但如果你撒謊,只會讓事情更復雜。”
“我說的都是實話!”張灼急切地說,“萬老師真不是我殺的!我走的時候她還好好的!”
“你幾點離開的?”
“大概……十一點二十吧。”
“她給你倒水用的杯子,是有你指紋的那個嗎?”
“應該是……就是一個普通的玻璃杯。”
歐陽羽霞沉吟片刻。
如果張灼說的是真的,那他離開時萬老太還活著。
而法醫判斷死亡時間在十點到十二點之間,那麼兇手可能是在張灼離開後作案的。
但問題是,兇手為什麼沒擦掉水杯上的指紋?
是疏忽,還是故意留下誤導警方?
案件陷入了僵局。
歐陽羽霞回到辦公室,盯著白板上的線索圖,眉頭緊鎖。
張灼有重大嫌疑,但證據不足。
他的指紋在現場,有作案時間,有前科,動機也成立——為了錢財。
但找不到贓物,他本人也死不承認。
而且,有幾個疑點無法解釋:
第一,如果張灼是兇手,他作案後為什麼不清除掉水杯上的指紋?根據現場勘查的情況,兇手是戴了手套的,他清理了其他痕跡,唯獨留下這個指紋,不合邏輯。
第二,兇手作案後,兇器和贓物藏哪兒了?三輪車上沒有,住處沒有,難道都藏在他身上?
第三,根據現場勘察,兇手作案手法老練,戴手套,清理痕跡,顯然是慣犯。但張灼的前科都是盜竊,沒有暴力犯罪記錄。第一次殺人就這麼老練?
歐陽羽霞越想越覺得不對勁。
她想起林浩東的話——有時候最明顯的證據,反而可能是陷阱。
難道,張灼是被冤枉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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