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國桃色大案紀實》第451章 巫山巡警槍殺縣長案《二》(1)

作者:我是德福·1個月前

惡念滋生之後,田特傑沒有立刻衝動行事。憑藉多年警務工作的警覺性和特警生涯的縝密思維,他開始有條不紊地籌備作案計劃,全程隱秘佈局,精心踩點謀劃,試圖規避所有風險,順利劫財脫身。

從1998年九月初開始,田特傑利用日常巡邏和下班休息的空閒時間,頻繁前往縣政府宿舍區周邊打探觀察。他多次悄悄登上縣種子公司的樓頂,居高臨下,長期窺視蔡軍家中的動靜。日復一日的觀察,讓他精準摸清了蔡軍的日常作息、出行規律、居家習慣,以及家屬的生活節奏,掌握了屋內人員的活動細節。

常年的生活壓力與心理扭曲,讓田特傑變得極度迷信。他始終心懷忐忑,害怕作案失手、東窗事發。為了尋求心理慰藉,消除內心的恐懼,他多次四處找人算命卜卦,詢問行事吉凶。他還特意購置了護身符,悄悄縫在自己的褲袋之中,日夜貼身攜帶,祈求神靈庇佑自己作案順利、平安脫身。

案發前幾日,依舊心神不寧的田特傑,專程找到當地小有名氣的算命先生王半仙,直白詢問對方,自己想要做一件不正當的大事,是否能夠順利成功。民間算命先生大多擅長順水推舟、討好主顧,知曉對方是求吉利話,便隨口掐算,謊稱萬事順遂,不會出現差錯,大膽行事即可。

本就迷信的田特傑,聽聞這番吉利說辭,瞬間信心暴漲,徹底放下了心中的顧慮與恐懼。在他看來,得道半仙已經斷言此事無礙,便是得到了神靈的默許庇佑,作案定然萬無一失。迷信的心理,徹底助推他走向犯罪深淵。

在此之前,他已經先後五次深夜踩點,反覆確認路線、觀察安保、排查盲區,將蔡軍家周邊的環境、巡邏規律、人員分佈爛熟於心。多重準備完成之後,田特傑最終敲定九月二十二日深夜實施入室搶劫計劃。

九月二十二日晚上八點半,天色徹底暗沉,縣城夜色靜謐,街道行人稀少。田特傑提前抵達預定位置,潛伏在距離蔡軍住宅二十多米的縣種子公司樓頂,最後一次窺探屋內動靜。透過窗戶,他清晰看到蔡軍獨自坐在客廳沙發上看電視,屋內氛圍平和,沒有異常防備。

確認時機成熟,田特傑迅速從樓頂撤離,悄悄潛行至蔡軍家門口。他熟練佩戴好面具與防滑手套,遮擋全部體貌特徵,隨後掏出自己的制式配槍,整理好狀態,抬手敲響了房門。

屋內的蔡軍聽到敲門聲,沒有絲毫防備,隨口出聲詢問來人身份。門外的田特傑壓低聲音,謊稱有公務事宜需要彙報。毫無戒備的蔡軍直接打開了房門,準備接待來人。

開門的瞬間,看到來人蒙面持槍、身形詭異,蔡軍瞬間大驚失色,立刻意識到遭遇了持槍歹徒。不等他反應,田特傑迅速側身闖入屋內,反手關上客廳大門,一把抓住蔡軍的肩膀,強力將他拖拽推進臥室之中,徹底控制住現場。

即便身陷險境,身為公職幹部的蔡軍依舊沒有慌亂示弱。面對持槍的陌生歹徒,他毫不畏懼,奮力反抗,不顧一切撲上前去,試圖搶奪對方手中的槍支,阻止惡性案件發生。

可蔡軍只是文職幹部,沒有格鬥防身的專業能力。反觀田特傑,身經訓練,當過警衛戰士、專職特警,格鬥能力、反應速度、力量碾壓普通人。兩人的對抗毫無懸念,蔡軍的奮力反抗,根本無法撼動田特傑分毫。

為了震懾蔡軍、壓制反抗,田特傑直接調轉槍口,對準了蔡軍的妻子,以及他剛剛出生二十多天、尚在襁褓中的幼子,厲聲恐嚇對方不許亂動,揚言如若繼續反抗,便當場槍殺孩子。

妻兒被槍口對準,性命懸於一線,這般致命威脅,足以擊潰普通人的心理防線。可蔡軍依舊沒有妥協退讓,依舊拼盡全力與田特傑搏鬥抗衡,不肯屈服。

持續的反抗徹底激怒了田特傑,加上現場對峙緊張,心態徹底失控。他甚至來不及開口索要錢財,在混亂的搏鬥之中,直接對著奮力反抗的蔡軍頭部、胸部連續開槍,接連射出四發子彈。

槍聲響起的瞬間,蔡軍重傷倒地,鮮血噴湧而出,當場失去生命體徵。一名為民履職的縣級幹部,就這樣慘死在自家臥室之中。案發之後,家屬在極度恐慌中撥通報警電話,刺耳的警情鈴聲瞬間響起,打破了深夜的沉寂。

短短數分鐘,大批警車火速趕赴案發現場。縣長家中遇害,案情極其重大,瞬間驚動萬州、重慶兩級政府與公安系統。各級領導高度重視,第一時間趕赴現場督辦案件,要求警方不惜一切代價,快速偵破、嚴懲兇手。

刑偵技術人員立刻開展現場勘查取證,在現場精準提取到四枚完整彈殼、三枚彈頭,同時在死者體內查獲一枚殘留彈頭。透過對子彈型號、槍支彈道的比對分析,警方迅速確立以彈查槍、以槍查人的偵破思路,依託制式槍彈的專屬編號溯源追兇。

此次行兇,田特傑使用的是自己的公務配槍。制式警槍編號唯一、備案可查,溯源難度極低。警方立刻對全縣公安幹警的配槍進行逐一核查比對,很快鎖定涉案槍支歸屬,正是巡警大隊隊員田特傑的專屬配槍。

明確重大嫌疑人之後,專案組立刻鎖定目標,展開抓捕行動。案發僅僅三天,警方就成功將田特傑抓捕歸案。落網之後的田特傑,面對鐵證如山的犯罪事實,無從辯駁,如實供述了自己因負債鋌而走險、預謀搶劫、反抗殺人的全部犯罪過程。

為加快重大惡性案件辦理進度,重慶市檢察院、法院、公安部門聯動配合,提前介入案件辦理,開啟快速審理通道,提速案件偵辦、批捕、審判全流程。1998年九月二十九日,案發短短一週時間,萬州移民開發區檢察院依法作出批准逮捕決定。

1998年十月十六日,重慶市第二中級人民法院公開審理此案。法院審理查明,被告人田特傑以非法佔有他人財物為目的,蒙面持槍入室預謀搶劫,遭遇反抗後蓄意持槍殺人,致人死亡,犯罪動機卑劣,作案手段殘忍,社會危害極大,情節極其嚴重。

最終法院當庭宣判,田特傑犯故意殺人罪,依法判處死刑,剝奪政治權利終身。一場由畸戀、偏執、貪慾、迷信催生的驚天血案,就此塵埃落定。曾經前途光明的青年民警,親手毀掉他人生命,也葬送了自己的一生,落得個以身伏法的悲慘結局,留給世人無盡的警醒與反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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