爆發衝突後,我就砸了一酒瓶子,並且還沒砸實成,就被崔偉給拽倒了。
隨即我就看他一個猛虎撲食,上前抓住馬天的衣領,十分瘋狂得就是一套還我漂漂拳。
而還沒等他打過癮呢,阿陽和阿天兩人就越過了人群,撲上去大拳頭一頓猛砸,幅度之大,還誤傷了阿孝還有賀林,但由於戰況太過激烈,前者根本沒控制,依舊猛掄。
體格不好,真有點插不上手,就比如我吧,往前擠了好幾次,愣是沒擠進去,反而還不知道誰踹了我一腳。
我嚴重懷疑是宋六在這渾水摸魚,公報私仇呢,但一時間也沒啥證據,所以只能忍著!
然而在我們猛錘林健和馬天的時候,對方的人也反應過來了,不動槍,就拳腳炮子,那自然沒誰慣著誰。
甭管你多大老闆,打你嘴巴子,你肯定也疼呀,畢竟誰也不會金剛不壞神功對不對!
我們幾十人在大廳就有點幹亂套了,酒瓶子,板凳,褲腰帶,全部充當了武器。
更變態的莫屬阿陽和宋六這兩位了,他們一人一人掐著一個紅酒瓶子。
抓住一個,按住,直接拿酒瓶子千年殺,我踏馬看著都覺得屁股疼!
實事求是的說哈,乾的還是很激烈的,並且也有點勢均力敵的意思。
雖然雙方人數不少,但奈何我們這幫人喝的有點太多了,沒什麼長勁,所以只是剛開始比較猛,後續就有點那麼不給力。
再加上雙方心態也不一樣,我們是奔著酒後鬥毆去的,而對方明顯是奔著活命,那肯定全力以赴呀!
特別是我,陳默,小北,以及崔偉,我們都遭到了針對。
沒喝酒還能試試,但我們幾個都喝的太多了,已經到了站穩都費勁的地步,想使勁也使不上。
當然了,這也要看跟誰比,要是跟馬天還有林健比,那我們這絕對是毛毛雨。
因為後者自從爆發衝突後,就沒出現過,一直在地上跟死狗似的躺著。
我們雙方互毆了起碼得十幾分鍾吧,打到最後,我舉手都費勁,而對方也沒有沒完沒了,找個空隙就走了。
其實對於這個結果我是比較滿意的。
咱先說面子上的事情!
我們先動手的,也是先開槍的,馬天和林健肯定也傷的比我們重的多。
他們又是先走的一幫,所以這事傳出去,那對名譽有損失的也不是華耀,而是綠洲。
接著咱在談談現實!
小謙這邊小北去談了一下,又充了二十萬的卡,算是給人家補償了,而人家也承諾店裡肯定不會報警,至於客人方面,那就得看天了,這玩意誰偷摸報警了,那真沒招!
所以我們要是得了便宜還賣乖,那就有點臭不要臉了。
公眾場合開槍什麼性質?
哪怕有關係,那該走得流程肯定也得走呀,不然司法得威嚴體現在哪裡?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