副縣長趙國,疑似對立面(張系)。
副縣長錢斌,利益導向,中間派,可爭取。
副縣長周文武,中立,略偏正向,可重點爭取。
張廣生,自己人。
形勢不算太好,但也不算太壞。
自己這邊,明確的支持者只有張廣生,吳亮有意靠攏但需考驗。
對方那邊,周川是明確的核心,趙國疑似。
畢明、錢斌、周文武、孫玉梅都是中間派,是雙方需要爭奪的關鍵力量。
而縣委書記姚海生是支援自己的,這很關鍵。
但僅僅瞭解是不夠的,他需要破局,需要儘快掌握主動權。
而調整副縣長工作分工,無疑是打破現有平衡的最直接有效手段!
想到此處,王成功不再猶豫,起身徑直來到了隔壁的縣委書記辦公室。
姚海生正在看檔案,見王成功進來,示意他坐下:“成功縣長,談完了?感覺怎麼樣?”
“大致有數了。”
王成功在姚海生對面坐下,“海生書記,有個事情想跟你溝通一下。我考慮,在適當的時候,對縣政府各位黨組成員的工作分工,做一次調整。”
姚海生放下檔案,目光變得認真起來:“調整分工?你想怎麼調整?有具體想法了嗎?”
“具體方案還在醞釀,但方向是明確的。就是根據工作需要和幹部特點,進行最佳化,提高政府執行效率,也便於下一步重點工作的推進。”
王成功沒有透露具體想法,這需要更周密的謀劃,“我現在想先明確一個程式問題。如果我們要調整副縣長分工,是由縣政府常務會議研究決定就可以,還是必須報縣委常委會研究討論?”
姚海生聞言,沉吟了片刻。
他明白王成功的意思,調整分工是縣長職權範圍內的事,但涉及副縣級領導幹部,尤其是可能觸動某些人的“乳酪”,程式上就需要講究。
如果上縣委常委會,難免要經過討論,甚至可能產生爭議,被某些人利用規則阻撓或拖延。
如果縣政府自己能定,然後報備,則相對主動。
“按照常規和幹部管理許可權,” 姚海生緩緩說道,“副縣長的分工調整,原則上屬於縣政府行政事務,應由縣政府常務會議研究決定。”
“但是,考慮到副縣長都是副縣級領導,其分工調整也會對全縣工作佈局產生影響,為示慎重和加強縣委領導,通常做法是,縣政府常務會議研究通過後,將調整方案報縣委常委會進行審議,通過後,再由縣政府正式印發執行。這是一種慣例,也是一種平衡。”
姚海生看了一眼王成功,繼續說道:“不過,慣例並非死規定。如果縣政府認為確有必要,也可以由縣政府常務會議直接研究決定,形成正式檔案印發執行,同時將檔案報縣委和市委備案。”
“這樣做,在程式上也是完備的。只是……” 姚海生頓了頓,“可能會讓一些同志覺得,縣委對政府工作的領導力度有所‘弱化’,容易引起一些不必要的議論。”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