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鞋子給我。”
我固執地搖頭:“我說了沒壞!”
肖景明不由分說地拿過鞋子,從地上撿起一根小樹枝,仔細地刮掉鞋底和鞋跟上厚重的泥巴。他張望了一會,然後朝堤壩下面走去。我想跟上去,卻被林牧之攔住了。
“下面全是碎石,紮腳啊。”
我只好站在原地,看著肖景明的背影消失在堤壩下方。過了一會,肖景明拎著一雙乾乾淨淨的鞋子回到我面前。他還遞給我一個塑膠袋,裡面裝著礦泉水和紙巾。“把腳衝乾淨,拿紙巾擦了,穿上鞋。”
“謝謝。”我接過袋子,不敢看他的眼睛。
當我彎腰沖洗雙腳時,內心湧起一陣懊惱。昨天,我像個潑婦一樣與人爭吵;今天,我又不顧形象地赤腳走路。在肖景明心裡,我一定是粗俗不堪的。
我不由自主地想到了辛小小——那個總是得體優雅的女孩。和她對比,我更覺得自己像個野婦。越是對比,我就越是厭惡自己。肖景明的善良就像一面鏡子,照出了我的不堪。
在電視大學完成後期製作後,我獨自離開了,沒有等他們。回到寢室,我癱坐在椅子上,盯著天花板發呆,直到手機鈴聲將我喚醒。
“有事說事,沒事掛機。”我接起電話,語氣沮喪。
“看來我電話打的不是時候啊。”言申的聲音從聽筒裡傳來,“你知道不,我今天又拒絕了一個妹子,她又漂亮身材又好又溫柔,拒絕完我都後悔了,你說我要不答應了她?”
“你知道我喜歡肖景明吧。”我嘆了口氣,“他今天做了件很溫柔的事情,卻讓我更加厭惡自己。”
言申每次找我說些有的沒的,這次該輪到他當我的樹洞了。我將鬱結在心頭的事,連帶著對自己的種種否定一股腦說了出來。說完後,竟然感受到一種前所未有的舒暢。言申一直沒吭聲,但也沒有結束通話電話。
“怎麼,只准你說感情煩惱,就不允許我說嗎?”我打破了沉默。
“沒想到你會跟我說這些。”
“不是朋友嗎?告訴我我現在該怎麼辦?”
“離他遠點。他讓你迷失了自己。”
“從我喜歡他的那天起,我就迷失了自己。他太好了,我根本不配。”
“他讓你有這種想法,就沒那麼好。”
“你這是詭辯邏輯。”
“你以為這種戰戰兢兢的感情能維持多久?持續到你自卑退場,還是持續到相看兩厭?”
“這是你能說出來的話嗎?”我驚訝於他一針見血的洞察力。
“嘁……你看吧,喜歡的人什麼都好,不喜歡的人連說句正經話都不可思議。”
言申將我堵得無話可說。那時的我確實是個戀愛腦,戴著厚厚的濾鏡看喜歡的人,而肖景明本身就已經熠熠生輝,讓我睜不開眼睛。
晚上,我正在背誦英語單詞,一個陌生號碼打來電話。對方自報家門後,說喜歡我很久了,好不容易要到我的手機號,就想聽聽我的聲音。掛了電話後,我陷入沉思。對我而言,肖景明是遙不可及的太陽;而對某些人而言,我是否也是他們的光呢?感情的世界就像一場永無止境的追逐,我們都在追逐那些比我們更亮的星星。
正當我陷入沉思時,薇薇回來了,喃喃自語:“慘囉慘囉,我們被全年級通報批評了。”
我緊張地問道:“為啥子?”
“為啥子你不曉得啊?我們寢室從來沒參加過備考四級的早自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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