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哥以六城為禮,我滅六國報之》第68章 微行漆縣,商籍(2)

作者:煙雨西瓜·12天前

秦始皇若有所思的點頭。

公孫劫自懷中掏出條小黃魚,放在茶攤上。

“這……君子使不得啊!”

“我這就只要兩錢!”

“你留下便可。”

公孫劫面色如常,沒有收回來。對他們而言,錢財就只是身外之物。特別是公孫劫,在他眼裡就都只是串數字。

攤主生活貧苦,每日辛苦也就賺十來錢。看起來好像很多,可要知道隨著秦國不斷發展,這十來錢是真不太行。糧價確實降低很多,可別的物價都有所增長。

“想不到好好的百姓為了活路,卻主動成為商籍。”

“這是沒辦法的事。”

秦國自商君起,就重農抑商。這可不是說說而已,因為商人不事生產,只是負責倒買倒賣。如果商人賺錢,那老百姓就會跟著效仿。如此就沒人種地,那國家又該如何是好?

公孫劫擔任丞相後,其實是有所放寬的。可實際上商賈和贅婿地位是相同的,像秦國攻打下嶺南後,為滿足嶺南人口所需,秦始皇大手一揮,徵調了很多罪吏、刑徒、商賈和贅婿前往嶺南定居。

他們去了嶺南後,就都能恢復民籍。相當於是過去幹的事,也都一筆勾銷。

“其實吧,戶籍制度可以稍微鬆些。”

“何意?”

“就拿商籍來說,其實百姓賣些糧食給貨郎,也不會被定為商籍。”公孫劫回頭看了眼茶攤,又花錢買了兩個豆沙包,同時遞給秦始皇一個,“先嚐嘗這豆沙包,咱們邊走邊說。”

“哈哈,好。”

“在我看來,只要每年獲利不超過三千錢,就可以保留原有的戶籍,而不強制改為商籍。就拿剛才的攤主來說,主要是靠賣些茶水為生。可實際上賺的並不多,畢竟是一錢一碗,一年到頭估計都賺不到多少。”

“我聽說各地很多百姓,也開始自己做些買賣。有的更是以物易物,用些粗布換取食鹽、酒醋。還有的推著板車,沿著街道叫賣些農家小吃。只是他們經常會被驅趕,有的更是要強制將他們改為商籍。”

秦國並不是完美的烏托邦。

隨著時代的發展,也開始湧現出別的問題。畢竟很多制度都是從先前傳下來的,當時用起來是沒問題的。但隨著生產力的突飛猛進,加上百姓們對美好生活的嚮往,有些制度就需要加以更改了。

“隨著戰事減少,農閒的時候就能做點小買賣。只要每年獲利不超過某個數字,其實都能不予追究。這就是所謂的小農經濟,這對秦國發展而言反倒是有好處。”

“那是否會有人因此不願農桑呢?”

“肯定會有,但並不會多。”公孫劫長舒口氣,“其實政哥也能看看,就拿漆縣關市來說,也有些百姓會賣些山貨。他們也不是商籍,獲利並不多。他們知道做生意並不容易,也不會捨棄自家的土地。”

“嗯,此事再議。”

秦始皇沒有立刻答應。

畢竟這件事可不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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