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業態?”張維民笑了,笑聲裡沒什麼溫度,“打著文旅的旗號拿地拿補貼,實際幹影視的事,這算什麼新業態?這是典型的投機取巧。”
商英想開口,陳青抬手製止。
“張書記,”陳青語氣平靜,“您說得對,最初申報時,我們確實想最大化政策支援。但專案本身是真實的——我們不是要搞空殼公司騙補貼,是真的要把新城那片‘鬼城’盤活。”
“怎麼證明?”
商英開啟平板電腦,調到一段影片,放在張維民面前。
影片開始播放。
先是航拍畫面——新城那片空置的高樓,玻璃幕牆在陽光下反射著冷光,街道空無一人,像座被遺忘的城市。
然後畫面切換:工人們進場,改造空置的商業樓層;
設計師在圖紙前討論;第一批短劇團隊入駐,架設裝置;
本地年輕人報名群眾演員,臉上帶著興奮和期待……
影片最後,是一個老太太的採訪。
她站在新城一套剛剛裝修好的安置房裡,對著鏡頭抹眼淚:“我兒子買這兒的房子八年了,一直空著。現在好了,有人氣了,我們也能搬過來住了……”
影片結束。
書房裡安靜下來。
張維民看著已經暗下去的螢幕,沉默了一會兒。
“拍得不錯。”他說,“但影片是影片,程式是程式。你們可以重新申報,走正規流程。”
陳青問:“如果重新申報,需要多久?”
“影視基地資質,需要部裡備案,省裡初審,專家評審,現場考察。”張維民說得很清楚,“最快六個月。”
“六個月後,投資方早撤資了,團隊也散了。”陳青搖頭,“老百姓剛燃起的希望,又滅了。”
“那我也沒辦法。”張維民重新戴上眼鏡,“規矩就是規矩。”
陳青從歐陽薇手裡接過一份在電視臺打印出來的檔案,放在桌上。
“去年七月,國家十部委聯合發文,《關於促進文旅融合新業態發展的指導意見》。”
他翻開檔案,指向其中一頁,“第四章第十二條:支援有條件地區探索‘文旅+影視’創新模式,可試行‘備案制試點’,簡化審批流程,加強事中事後監管。”
張維民愣了一下,接過檔案細看。
檔案是原件,上面有各部委的印章。
那一條用紅筆圈了出來。
“林州願意做這個試點。”陳青看著張維民,“備案制,我們接受最嚴格的監管。成了,是省裡探索新模式的成績;出了問題,我負全責。”
張維民抬起頭,第一次認真打量陳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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