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瑾補充道:“更重要的是口碑傳播。現在全網都在討論林州古城,討論《古城詭事》。這種自發傳播的效果,比我們花幾千萬打廣告都好。”
陳青一直安靜地聽著,等大家都說完了,他才看向周曉:“周曉,你說說。”
周曉顯然有些緊張,他推了推眼鏡:“陳市長,各位領導,我們團隊完全沒想到會火成這樣。現在後臺訊息已經爆了,有想合作的,有想投資的,有想來當演員的......我手機從昨晚到現在就沒停過。”
“你們有什麼計劃?”陳青問。
“我們原計劃拍十集,但現在看熱度,十集肯定不夠。”周曉說,“我們想加快製作進度,同時開發衍生內容,比如幕後花絮、角色訪談、拍攝地探秘等等。另外......”
他頓了頓,“有很多外地公司聯絡我們,想聯合制作,或者買版權。”
“哪些公司?”
“有省城的影視公司,也有京市、深市過來的。最大的一家是‘星耀傳媒’,他們在京市很有名,做過好幾個爆款網劇。”
周曉說,“他們開價很高,想買斷全系列版權。”
會議室裡安靜下來。所有人都看向陳青。
陳青思考了一會兒,問:“如果繼續由你們自己做,需要什麼支援?”
周曉愣了一下,隨即眼睛亮起來:“第一是資金。我們預算太緊張了,裝置、演員、後期,都需要錢。第二是場地協調。很多老宅現在還有居民,拍攝需要協調時間。第三......”
他猶豫了一下,“第三是政策支援。短劇這個形式很新,有些內容尺度不好把握,我們怕踩線。”
“資金可以解決。”陳青說,“文旅局有專項資金,宣傳部也有文化創意扶持基金。場地協調,古城管委會全力配合。政策方面......”
他看向金瑾:“宣傳部牽頭,文旅局、文化局參與,三天內拿出一個《林州影視拍攝管理暫行辦法》,明確什麼能拍,什麼不能拍,怎麼申請,怎麼備案。既不能管死,也不能放任。”
“一切的協調都交給商主任負責,在辦法沒出臺之前,她應該會把握尺度。”陳青看向商英。
商英馬上點頭,“陳市長放心,我會把握的。”
作為省臺的專業專題片記者,她還是有自信處理好這些問題。
“是。”金瑾也立刻記下。
“至於版權,”陳青看向周曉,“我建議你們不要賣。可以和外面的公司合作,但版權要留在林州,留在你們團隊手裡。這是林州的文化資源,不能一次性賣掉。”
周曉用力點頭:“我們也是這麼想的!”
會議開了兩個小時。
結束時,陳青宣佈成立“林州文旅新媒體工作專班”,由文振邦任組長,金瑾任副組長,商英作為負責人,周曉作為專家顧問參與。同時啟動“林州文旅季”系列活動,借《古城詭事》的熱度,全面推廣古城、老城、新城。
散會後,陳青把文振邦和商英留了下來。
“文局長,商主任,熱度來了是好事,但也要防著過熱。”陳青說,“通知所有酒店、民宿、餐飲商家,嚴禁趁機漲價。市場監管部門要每天巡查,發現一起,查處一起。”
“明白。我們已經發了通知。”
“還有,”陳青頓了頓,“資本很快就會來。告訴周曉,所有合作意向,必須報專班備案。特別是涉及股權、版權、獨家合作的,必須經過市政府審批。”
“是。”
。準很斷判的青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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