他的存在感很低。
低到旁邊的賣菜大姐看了他一眼,目光就滑過去了,沒有任何停留。
低到身後一個小孩子跑過來撞了他一下,他的身體本能地一縮,側身讓開,小孩子跑遠了,甚至不記得自己撞到過人。
低到……
郭思思站在十米外,看了他好幾秒,才反應過來那是沈煜。
她的眼睛瞪大了。
不是因為造型變了,不是因為頭上戴的黃色假頭套,是因為整個人都不一樣了。
那個站在菜市場邊緣、弓著腰、垂著手、用餘光看人的年輕人,跟幾分鐘前從車裡走下來的沈煜,簡直像是兩個不同的物種。
幾分鐘前的沈煜,挺拔、安靜、目光溫和,像一個偶爾也會疲憊但骨子裡依然從容的年輕人。
而現在這個,眼神里有一種動物式的警覺,像一隻被踢過太多次的野狗,不咬人,但也不信人。
嘴角往下撇著,不是不高興,是習慣了。
肩膀向內收著,不是駝背,是一種本能的自我保護,把身體縮到最小,把要害藏起來,不給任何人攻擊的餘地。
郭思思張了張嘴,想喊他,但猶豫了一下,沒喊出口。
因為那個姿態太完整了,完整到她覺得自己一開口,就會打碎什麼東西。
她掏出手機,偷偷拍了一張照片,發給哈尼,配了一行字:
“你男朋友已經不見了。現在站在這裡的,是彭浩,是黃毛。”
哈尼秒回了一串省略號,然後發了一條:“……你把沈煜藏哪兒去了?還給我。”
郭思思看著這條訊息,忍不住笑出了聲,打字回覆:“你男朋友現在是個黃毛小混混,確定要我還?”
哈尼秒回:“要。黃毛也要。我的就是我的,染成綠的也是我的。”
郭思思看著螢幕上那直白又霸道的話,嘴角的笑瞬間僵住,只覺得被硬生生塞了一嘴齁甜的狗糧。
她沒好氣地把手機揣回兜裡,翻了個白眼,深吸一口氣才邁步走了過去。
“沈煜,這邊走。”
沈煜轉頭看她。
那個轉頭的方式也不一樣了,不是整個頭轉過來,是先動眼睛,再動脖子,肩膀不動,像一隻被叫到名字的動物,不確定是好事還是壞事,所以只給一半的注意力。
郭思思被他這個眼神看得心裡咯噔了一下,但很快穩住了,指了指前方的路。
沈煜點了點頭,跟在她後面走。路過一個賣煎餅的攤位,大姐抬頭看了他一眼,
手裡的鏟子頓了一下,目光在他那頭黃毛上停了一秒,然後低下頭繼續翻煎餅,嘴裡嘟囔了一句:
“這小夥子頭髮咋染成這樣,怪嚇人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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