可他每次都能找到我們,這特麼絕對不是巧合!”
埃裡克猛地瞪大了眼睛:“你是說,這個小偷一直在跟蹤我們?”
“我也不確定,”亞倫搖了搖頭,“也許是跟蹤,也許是在那片區域活動,剛好撞上了,但不管是哪種情況,都能說明一件事——
他就在這附近,而且他對這片地方的熟悉程度,遠超我們!”
埃裡克沉默了一會兒,他靠在貨架上,雙手抱在胸前,眼睛盯著地面,“我們已經向卡莉斯塔彙報過了,她怎麼說?”
亞倫思索片刻,“她說,先靠我們自己查,不要打草驚蛇。
如果對方不是行屍,能談判就談判,實在談不攏再另想辦法。
她那邊暫時抽不出人手,弗吉尼亞離諾克斯維爾太遠,派人過來要好幾天呢。”
埃裡克的眉頭皺得更緊了,“亞倫,你有沒有想過,也許這不是一個人乾的?”
亞倫疑惑地看著他:“什麼意思?”
“第一次丟了罐頭和藥品,就憑一個人,根本搬不動那麼多東西,就算勉強搬得動,也走不了多遠,他肯定得有車。”
埃裡克繼續說道,“第二次丟了一套扳手、一把千斤頂、還有子彈,這些東西可不輕,一個人搬起來也費勁。
第三次,半箱巧克力、一部分毯子和衣物,這次數量倒是少一些,但前兩次的量,我覺得一個人肯定搞不定。”
亞倫沉默了許久,腦子裡各種念頭在腦海中翻湧。
確實,可能不是一個人,而是一個團伙。
也許規模不大,大概三五個人,還有一輛車。
他們在這附近活動,對地形瞭如指掌,知道如何跟蹤,懂得怎麼撬鎖,還清楚什麼東西值錢。
而且他們不貪心,每次只拿一部分,不會全部拿走,不讓人徹底絕望,但又足夠讓人難受。
這種作案手法,怎麼看都不像是餓瘋了的人或者掠奪者乾的。
要是餓瘋了,肯定會把所有東西一股腦兒都搬走,才不會留一半呢。
這分明是一群有經驗、有組織、還懂得剋制的人所為。
“埃裡克,你還記得我們第一次發現被偷的時候,都做了些什麼嗎?”
埃裡克回憶了一下,說道:“我們的人檢查了周圍,沒發現有人,然後在附近搜了一圈,啥也沒找到。”
“第二次呢?”
“第二次我們在停車點附近設了埋伏,等了一整晚,結果沒人來。”埃裡克越說越氣惱,
“他們可能發現我們了,或者知道我們在那兒等著,所以沒露面。”
亞倫點了點頭:“第三次,我們特意換了路線,繞了遠路,還臨時決定在那個加油站停車,可他們還是找到了我們。”
埃裡克看著他:“你覺得他們真的在跟蹤我們?”
”!小的死該個這住抓,方地的過去沒來從們我到走,走了遠往“,說地定堅倫亞”,瞧瞧去人帶我天明,克裡埃“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