這不是袁凡作怪。
梁啟超這麼鄭重其事地將他請來,請他幫的忙肯定不小,袁凡做個封閉式提問,先框定個範圍,免得人家提出來,他不好拒絕,駁了人家的面兒。
他和梁啟超的交情,也就是罵了他一頓,再吃了他一頓,願意借他三五千,那已經是瞧得起他的人品了。
“哈哈,了凡總是這般善謔!”
梁啟超起身走到這邊,將袁凡的左手摁下來,“我家中還有老僕三五人,搬個桌椅不用勞動你的大駕,這一臂不用了凡費心。”
他又摁下袁凡的右手,“我囊中羞澀不假,但思成婚事所需,卻是早就備下的,了凡的這一臂也心領了!”
袁凡倒是有些不會了,不要人也不要錢,這是要點兒嘛?
梁啟超摁住袁凡的兩條手臂,肅然道,“我想請你當思成的……證婚人!”
“砰!”
梁啟超一下沒摁住,袁凡的雙臂直愣愣地掉了下來,砸在茶几上。
茶杯往上一震,蓋兒“咣咣”掀起,茶水驚愕地蹦了出來,淌了一地。
袁凡掏了掏耳朵,這段時間全鹿丸磕著沒斷,還啃掉了兩根老參,身子骨挺好,不耳鳴啊!
“任公先生,您說讓我到時候出席見證,沒問題啊,我正要討杯喜酒喝……”
沒等袁凡說完,梁啟超眉毛一揚,擺手截話道,“不是,了凡,我不是請你作為賓朋出席見證,而是請你充當思成與徽音的證婚人!”
“我……當證婚人?”袁凡指著自己的鼻子,有些懵圈兒。
這不是開玩笑麼?
有請同輩的毛頭小子當證婚人的麼?
要知道,袁凡是1903年生人,是屬小白兔的,比梁思成還小著兩歲吶,讓他給梁思成證婚?
證婚人可不是後世的伴郎伴娘,就是個背景板,說得過分一點,一場婚禮,證婚人才是男主角。
找誰做證婚人,是開不得半點玩笑的,一定要是響噹噹的社會名流,不但男方認可,女方也要瞧得上。
證婚人的“證”,不是見證的“證”,而是認證的“證”。
說白了,是需要他為這段婚姻背書。
無論是男女雙方的誰,要是想玩渣的,想不認賬,首先面對的不是別人,就是證婚人的鐵拳。
真說起來,證婚人的作用,類似於後世紅本本上那個戳。
這個活兒,是袁凡扛得住的?
他這一百多斤,能為梁啟超和林長民背書?
袁凡有些失焦的目光,定定地看著梁啟超,梁啟超迎著目光,篤定地點點頭,表示他沒有被人奪舍,魂魄線上。
袁凡的目光從梁啟超游移到林白水,這事兒梁啟超一人說了不算,還要女方同意才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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