這年代,每個城市都藏著這樣的地方,像走私黑市般低調,從不對外開放。
館子裡什麼稀罕吃食都能弄到,有錢只是基礎,最重要的是得有身份地位 —— 不然店家根本不敢接待,怕遇到不懂規矩的人,轉頭就把這種 “特殊” 館子舉報了。
這是一個四合院,他們從後院側入,牆角有一小片植物,葉細碎如羽,碧色的葉片邊緣帶著不規則的鋸齒,像被精心裁剪過的綠綢,結了綠色的小果子。
剛走進包間,一個白白胖胖的老闆就迎了上來,臉上堆著精明的笑。司景琛開門見山:“今天有什麼好東西?”
胖老闆也不賣關子,壓低聲音說:“剛到的新鮮貨,熊掌。”
這話一齣,眾人心裡都驚了一下 —— 這玩意兒在後世可是保護動物,吃了得牢底坐穿,可在當時,卻是極為稀有的珍饈。
馬春梅這輩子從沒吃過熊掌,心裡一邊暗暗吐槽 “太冒險”,一邊卻忍不住好奇 —— 既然遇上了,今天說什麼也得嘗一口。
私房菜的口味很符合當下人的喜好,畢竟大家肚子裡都缺油,菜品主打濃油赤醬,以油潤入味見長。
紅燒熊掌端上來時,色澤紅亮,香氣撲鼻,切成小塊,還堆成原來的形狀,配合著一堆的輔材,五花肉,有鮑魚,有鴿子蛋,用一個極大的白盆端過來。
“馬阿姨,嘗一嘗。”司景琛到現在也不知道馬春梅是不是有用,但是哪怕是馬春梅做的菜飯裡有一樣是媽媽願意吃的,司景琛就覺得自己沒有白費力氣。
“好。”
馬春梅用筷子輕輕推底一撮夾,軟糯的熊掌就被夾起。
馬春梅用筷子也是極好的,很少有那種夾菜掉碗裡,夾一塊斷一半在桌子上,亂七八糟的情況。
她用兩根筷子可以挑魚刺,去蝦皮,簡直就像是高手的兵器似的,玩得出神入化的。
葉承天兄弟倆都跟著討過經驗,馬春梅教導他們基本功,就是油炸花生米,用筷子一顆一顆夾著吃,吃上幾天,筷子的巧勁就自然形成了。
連葉承澤這樣挑剔的人,都跟著學了一陣子。
餐桌禮儀再怎麼好,你筷子使喚的不好,照樣不太行。
用好筷子,這是中餐入門級別的技巧。
你別說,這世上很多人,哪怕是用了一生的筷子,其實也不算用得很好,頂多就是能配合吃飯罷了。
因為大部分人不會研究這些並不影響生活的細節。
馬春梅夾起肉放在自己的碗裡,再將肉夾個十字花刀,再夾起四分之一塊,放進嘴裡。
熊掌不愧是頂級食材,肉輕輕一抿就化在嘴裡,油脂的醇香混合著鹹甜鮮香,味道絕了。
“好香啊!比我家上回吃的那個好吃太多了,就是多少還是油潤了一些,得用一些清口的東西……”葉承澤道。
他以前對吃的,能吃就行,好吃更好。
現在被馬春梅嬌慣著的,好吃,還要挑剔,因為挑剔了馬春梅不會不痛快,還會誇葉承澤舌頭靈,下回她就願意改進,還會問他。
“這個就得這樣才好吃,清口的東西讓人燙兩盤……生菜……”馬春梅突然想起來,生菜雖然她家種了,但這會子在全國並不普及,也不知道這裡有沒有。
馬春梅立刻改了,“花生芽有嗎,燙一盤,少許鹽,別放其它的。”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