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她把禽獸養父送進監獄後》第173章 十七歲的春夜(上)(1)

作者:蔡忠紋·7個月前

二零零零年,四月的清晨。

天光微亮,帶著點涼意的春風從窗縫鑽進來,撩動了淺藍色的窗簾。

英子已經起來了。她穿著件乳白色的高領薄毛衣,外面套著件水洗藍的牛仔揹帶裙,裙襬到膝蓋,露出纖細筆直的小腿。

腳上是雙白色的帆布鞋。十七歲的年紀,個子抽條到一米七,像株迎著風的小白楊,挺拔又清新。她把長髮鬆鬆地編了條辮子垂在胸前,額前有幾縷碎髮,格外好看。

她輕手輕腳地在廚房忙活。小鍋裡熬著小米粥,咕嘟咕嘟地冒著泡。蒸鍋裡熱著昨天張姐拿來的饅頭。她利落地切了盤鹹菜絲,又滴了幾滴香油拌了拌。

紅梅揉著眼睛出來,看到女兒忙碌的背影,心裡一暖,隨即又皺起眉:“你怎麼又起這麼早?晚上覆習到那麼晚,早上多睡會兒不行嗎?鐵打的身子也受不了啊。”

英子回頭,露出個明亮的笑容,右邊那顆小虎牙顯得格外俏皮:“媽,沒事兒,我精神好著呢!再說,早起一會兒,時間充裕,不慌。”她把拌好的鹹菜和熱好的饅頭端上桌,“你快洗漱,馬上就能吃了。”

常松也哈欠連天地出來了,看到桌上的早飯,咧嘴笑了:“還是我閨女疼人。”

英子看了眼牆上的掛鐘,匆匆拿起一個饅頭,夾了幾筷子鹹菜在裡面:“常叔,媽,我來不及吃了,路上解決。早上語文早自習,不能遲到。”說著就背上書包往外走。

“你慢點兒騎!路上看著車!”紅梅追到門口叮囑。

“知道啦!”英子的聲音隨著腳踏車鈴聲飄遠了。

屋裡剩下常松和紅梅對著桌子坐下。粥的熱氣裊裊上升。

常松喝了兩口粥,放下碗,聲音低沉了些:“紅梅,大伯……身子一天不如一天了。堂姐昨天又來電話,聽著聲音不對。我尋思著,後天就回壽縣一趟。老人跟前,得盡孝。”

紅梅夾鹹菜的手頓了一下,沒抬頭,“嗯”了一聲。心裡那點因為早晨忙碌而升起的暖意,涼了下去。她不是不記掛老人,只是想起過年在壽縣,常瑩那些指桑罵槐的話,心裡就堵得慌。那感覺像吞了只蒼蠅,吐不出來,咽不下去。

婚姻像一條雙人船,大部分時候是他在掌舵,你在看風景。可一旦他老家的人想往船上扔石頭,你就得立刻穿上救生衣,準備好隨時跳船,或者,把扔石頭的人踹下水。

常松看著妻子瞬間淡下去的臉色,心裡明鏡似的。上次吵架,他在門外聽得一清二楚,只是礙著親戚情面,選擇了裝聾作啞。

孃家是女人的來路,婆家是女人的戰場。大部分婚姻的暗礁,都埋在丈夫那個叫做“老家”的港灣裡,你避不開,也炸不掉,只能小心翼翼地繞著走,祈禱別觸礁沉沒。

這次,他不想勉強她。“店裡也忙,張姐一個人肯定轉不開。你……就別跟著回去了。我自個兒回,看看情況就回來。”已婚男人就像雙面膠,一頭黏著原生家庭的責任,一頭貼著新生家庭的溫情,撕扯哪邊都帶著痛。

他這話說得實在,甚至帶著點為她開脫的意味。紅梅心裡那點不快,反而被這話勾出些愧疚來。她放下筷子,聲音緩和了些:“你定後天走?那我幫你收拾東西。店裡……我看情況吧,要是能走得開,我就跟你去一趟。”這話說得有些猶豫,更像是一種姿態。

常松擺擺手:“不用,真不用。你守著店就行。合夥的買賣,你撂挑子,張姐該有意見了。”

兩人一時無話,默默吃著早飯。空氣裡只剩下碗筷輕微的碰撞聲。

中年夫妻的默契,有時在於看破不說破。有些委屈嚥下去了,就成了彼此心照不宣的基石,墊在日子底下,沉默而牢固。

吃完,兩人收拾了一下,準備開車去店裡。

課間,教室裡鬧鬨鬨的。陽光透過大窗戶照進來,明晃晃的。

英子和周美兮、張雪兒、李娟幾個女生湊在窗邊說話。周美兮穿了件粉色的喇叭袖上衣,配著緊身牛仔褲,頭髮燙了微卷,打扮得很是時髦。張雪兒則是鵝黃色的開衫配格子裙,看著溫柔秀氣。李娟穿著樸素的校服,洗得有些掉色,但很乾淨。

“英子,你這揹帶裙真好看!在哪兒買的?”張雪兒摸著英子的裙子面料,語氣羨慕。

“就百貨大樓,年前打折我媽給買的。”英子笑著說。

猜你喜歡

同題材或同分類的其他作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