想到這一點,趙春娘她的心沉了沉。
她想起李家村裡那些再嫁的婦人,多半是給人做填房,進門就要當後孃的,也就只能受前頭孩子的氣,還得看婆家的臉色。
更甚者,若是遇上像蔣華那般懦弱無能、任由公婆欺凌妻子的夫家,又或是性情暴戾、動輒打罵的莽夫,她該如何自處?
難道真能天天擼起袖子,靠著一雙拳頭打出門去討公道嗎?
一次兩次或許可行,日子長了,唾沫星子都能淹死人; 那樣的日子,怕是比現在明知不能生育卻尚算安穩的日子,要艱難兇險百倍千倍!
至於李柒柒當面對她承諾的“認作女兒”、“豐厚嫁妝”、“李家是孃家”......
趙春娘心中湧起有感激,她卻也是無比清醒。
李柒柒心善,她對趙春孃的這份情義千金難換。
可人情冷暖,自古如此。
如今是他們是一家人,同住一個屋簷下,自然是千好萬好,事事維護。
在趙春娘看來,若她真的拿了李家給的嫁妝走了,與李明光斷了夫妻名分,天長日久之餘,這份情誼又能剩下多少?
屆時她一個在別家生活的再嫁婦人,在婆家受了委屈,難道真能一次次理直氣壯的跑回“孃家”求助嗎?
一次兩次,李家或許會管,三次四次呢?
那時候,趙春娘與李柒柒他們終究都是隔了一層,成了親戚,而非家人了。
李柒柒所說的這份依靠,看似堅實,實則如水中浮萍,難以紮根。
而且,李柒柒她可是說過的,一大家子都要跟著李明達去上任的!
那麼,若是趙春娘她和離再嫁了,大概就還是要留在吳縣; 如此,與李柒柒他們一家人隔著幾百里乃至上千裡遠,如何能讓李家為趙春娘在新的婆家撐腰呢?
反過來,留在李家,這條路的利弊又如何?
趙春孃的思緒轉到了李明光的身上。
這個男人,除了不能生育之外,幾乎是她能想到的、打著燈籠都難找的好郎婿了。
李明光他模樣周正,身形高大挺拔,有一把子莊稼人最實在的好力氣,尋常三五個人近不得身,帶出去絕不丟人,立在門口就是一道能唬住宵小的屏障。
這份體面和安全感,對趙春娘來說,那就是最實在的!
李明光的性子更是沒得說——憨厚,實誠,孝順。
對李柒柒,那是打心眼裡的敬愛; 對她趙春娘,更是一心一意,掏心掏肺。
他喜歡她,不是喜歡那種弱柳扶風的嬌柔,而是真真切切的覺得她舞槍弄棒、揮汗如雨的樣子好看,有精神頭兒; 李明光他是打心眼裡,從不覺得女子強健潑辣是什麼錯處,反而常常用驕傲又自豪的眼神看著趙春娘。
李明光對趙春孃的這份懂得和欣賞,對趙春娘來說,比任何甜言蜜語都要珍貴。
而且,李明光他是真的把她當最親近的人看待的。
家裡所有的銀錢進項,只要到了他的手裡,轉個身的功夫,就全數都交到了趙春孃的掌心裡頭去了; 李明光從不過問趙春娘如何花這銀錢,只憨笑著說“你想要啥,就去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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