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生官場:閃婚美女縣長》第686章 你不要給我哇哇叫!(2)

作者:風無痕·7個月前

“程鎮長,根據現有的證據以及案件事實,劉松和劉明應該怎麼判?你這邊給個章程。”

程遠和聲道:“潘院長,你是法院院長,還是審判長,你做主就行,我服從你的判決決定。不過我要提示一下,根據陪審團的反應來看,劉松和劉明父子民憤極大,處理起來,必須要綜合考慮到民憤這一塊。”

一旁的劉暢根本不敢說話,用欽佩的目光看向程遠。

看看人家程鎮長,這一番話滴水不漏,給足了院長的面子,而且還利用民憤這個大義,說出了自己的處理決定。

就算事後出了問題,也找不到他的頭上,院長是因為民憤過大,才對劉松劉明父子加以重罰。

潘明和也深深的看了程遠一眼,這簡直是一頭小狐狸啊!

怪不得年紀輕輕,就成為沈常務的第一心腹!

所謂的常務的那個,應該只是個傳言,單單憑藉他的政治智慧,也足以成為常務的左右手。

“程鎮長提醒的是,劉松劉明父子罪大惡極,民憤極大,不重判不足以平民憤!我個人建議,劉松劉明父子適應頂格判罰。”

“同意。”

“附議。”

就這樣,經過‘非常民主’的民主評議之後,潘明和用力敲了敲審判錘,面色威嚴的看著兩個被告。

“根據合議庭的一致認定,被告劉松劉明罪大惡極,影響極為惡劣,為平息民憤,本法庭將對其從重判罰。”

“琴島市即縣初級法院,一審公開宣判!”

“判決如下,請全體起立。”

嘩啦,所有人站了起來!

“被告人劉松,犯買兇殺人罪,判處死刑;犯瀆職罪,判處有期徒刑兩年;犯貪汙受賄罪,數額六百萬,判處十四年有期徒刑。數罪併罰,決定執行死刑!剝奪政治權利終身!本判決為初審判決,如有不服,可以去上級人民法院起訴。”

程遠挑了挑眉頭,貪汙六百萬?

跟上一世劉松暴雷的時候差距很大,記得當時從劉松家裡掏出好幾個小目標。

既然只有六百萬的話,那他就不客氣了……

“被告人劉明,犯強X罪,輪X罪,判處無期徒刑;犯故意傷害罪,判處有期徒刑十五年;犯組織領導H社會團伙罪,判處有期徒刑十五年。數罪併罰,決定執行死刑!剝奪政治權利終身!本判決為初審判決,如有不服,可以去上級人民法院上訴!”

老子當然要上訴!老子不服!老子要告你們!老子要把你們一擼到底!讓你們後悔今天做的一切!

劉明嗚嗚直叫,可惜,他的嘴被封住了,根本就說不出話。

他簡直要著急死了,老爸怎麼不當庭提出上訴?

劉松一臉的絕望,雖然這是初審,看似還有翻盤的機會,但是他知道,他已經沒有機會了!

沈曼文肯定還留有後手,極有可能透過媒體,將審判過程以及結果公佈出去。

就算中院和高院,也沒有辦法在鐵證如山的情況下翻案。

如果往大了鬧,甚至在一定程度上會影響到老領導,到時候,他會死的更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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