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饕餮穿成真少爺,在豪門裡殺瘋了》第695章 你去哪裡了(2)

作者:七分糖霜·1個月前

於萬山先是對著順風車司機點點頭,動作迅速拉開車門坐了進去。

這才對著苟烈解釋道:“老闆我打車去拿三文魚,好了我先坐車了,等回家再見哈。”

好不容易掛掉電話的於萬山捂著胸口長長舒了口氣,前面開車的司機聽他說話不由開口確認了一遍:“哥們你是去青城市對吧,我這是去青城市的順風車哈!”

於萬山趕緊應了聲:“是去青城市沒錯,哥咱們快點出發吧我再給你加五十的辛苦費行不?”

“好嘞兄弟,咱們這就出發!”

司機本來感覺路程不遠,加一百就已經像是中彩票了,沒想到接到人又多賺五十。

原本他還在想只是買個三文魚而已,有必要打專車去別的城市嗎?

現在看來人家小夥子就是單純有錢任性,有錢人的腦回路他不懂,或許是因為青城市的三文魚更好吃吧。

另一邊,苟烈剛換掉了過期的成精許可證。

作為一隻鬣狗,他已經活了幾百歲是家族中唯一活到現在的存在。

當其他鬣狗還在女王的領導下圍堵搶劫獵物時,苟烈就已經懂得遇到強大對手躲在後面活著的死亡才大的道理。

後面他才知道,原來自己這種思想叫做開智。

成精後的他腦子依舊好用,哪怕從零開始也很快積累到了超多財富。

雖然他可以定期去私密會所吃到新鮮的獵物,但是苟烈骨子裡還是對人的鮮血有種強烈的渴望。

他想自己作為成精的高貴鬣狗,吃的食物也該是動物裡面最高階的存在。

這麼多年來,苟烈都是小心翼翼,用人類的身份從其他途徑購買人類供自己食用取樂。

但是那些被買來的人類,靈魂的恐懼都滲透到了血肉裡,味道並不能算得上完美。

苟烈厭煩這種味道,突然就很想嚐嚐那種快樂的血肉。

他想如果自己找一個人類到自己身邊,給他金錢給他提供各種物質享受。

就像人類飼養動物那般,滿足他的所有低等慾望,那樣在他臨死之前,血肉裡會不會滿是快樂味道?

這個念頭一冒出來,苟烈就再也壓不下去。

講真這個做法其實非常冒險,畢竟人妖共生行為規範裡有著明文規定,成精的妖怪不許傷害人類。

但凡被發現,都會是灰飛煙滅的存在。

像是苟烈這種才活幾百年的妖怪,按理說更應該好好愛惜羽毛,珍惜自己得之不易的道行。

可是苟烈骨子裡就有追求刺激跟血肉的本能,他想只要自己小心些,應該不會被發現。

苟烈這麼想著,就開始著手物色自己的獵物。

他想要的獵物一定要強壯,且一定要有健康的體魄跟腸道。

性格也要是那種大大咧咧的,最好是頭腦簡單身體強壯的體育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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