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娛樂圈之最強偶像》第701章 重視程度(1)

作者:土豆燃豆角·1個月前

自從有點名氣之後,給陳豐打電話的陌生號碼就越來越多。每天上百個電話轟炸的感覺實在讓他頭疼,好幾次他都想把何穎叫回來或者再找個助理。

不得已之下,他新辦了一個手機卡。知道新號碼的不超過十個,都是和他關係最親近的幾個人。

老卡他也沒扔,因為一旦登出,新卡也很快被再次打爆。還不如留著,給那些人一個找自己的通道,免得再透過其他各種方式來打擾自己。

雖然這些號碼他一個都沒有接過,但陳豐知道這些人是找自己幹嘛的。因為幾個電話不接之後,各種招攬或是商邀的簡訊就會隨之而來。他對此毫無興趣,從來都沒有回覆過。

當然,有些人聯絡不上陳豐就開始從他身邊的人下手。

比如隊友蘇銘他們、比如有些交情的羅凌、比如這次的梁夢如。

顯然,鳳凰娛樂發現陳豐連續給三人行寫歌,認為他們的關係非同一般,所以才讓梁夢如在中間傳個話,想和陳豐當面聊聊。

陳豐下意識的便想拒絕。

他很清楚對方的意圖,無非是想拉攏自己罷了,不然還能是商業合作?那不是主動給光影這個競爭對手送錢嗎?

可思索片刻後,陳豐破天荒的同意了。

不是想跳槽,而是好奇對方能給自己開出什麼樣的價格。

前幾天他看了一個營銷號,上面列出了一份名單,是當下知名藝人商演的出場費,少的幾萬,多的則高達幾百萬。

而且陳豐的名字也赫然在列,價目一欄寫的是:一首歌一百萬!

這個價格在歌手裡面已經是比較高的了,甚至比一些歌王歌后的價格還要高。

先不管真假,反正陳豐看到的時候很驚訝,想當初和隊友們一起跑商演的時候,五個人加起來才幾十萬。抽完分成再扣掉稅,一場下來每個人平均才萬把塊。

這才過了一年,自己的出場費就這麼高了?

一首歌一百萬!

那要是連續唱個十首八首的,豈不直接起飛了?!

要不說現在有點名氣的人都想開演唱會呢,這來錢速度確實夠快。

實在不行自己也去跑兩場掙個快錢?

唱歌嘛,在哪唱不是唱?

商演出場費是體現藝人價值的一個方面,和公司的簽約合同也是一個方面。

在陳豐看來,自己和光影的合同已經足夠好了,但畢竟沒有對比。所以他挺好奇,和光影並立的鳳凰娛樂會給自己開出怎樣的合約。

除此之外還有一個原因,休息室實在是待不下去了。

魔音繞樑,不停的有髒東西往腦子裡鑽,他需要換個環境給自己來個淨化。

所以他將見面的地點定在了一間茶室,和魏風見面的那間。

當陳豐來的時候,房間裡已經有人在等著了。

一個三四十多歲,戴著眼鏡,看起來文質彬彬的中年男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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