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福生屏住呼吸,緩緩舉起手裡的長矛,眼神緊緊鎖定著那隻野兔子。
他深吸一口氣,手臂猛地發力,長矛如離弦之箭般投擲而出,帶著呼嘯的風聲,精準地朝著野兔子射去。
“噗嗤”一聲,長矛穩穩地釘在了雪地上,正好刺穿了野兔子的身體。野兔子發出一聲短促的慘叫,掙扎了幾下就不動了。
“中了!”李福生興奮地大喊一聲,快步跑了過去,一把將野兔子從長矛上拽了下來。
這隻野兔子確實肥碩,掂在手裡沉甸甸的,至少有三四斤重。李福生咧著嘴,笑得合不攏嘴,跑到陳長安面前炫耀道:
“長安,你看這兔子,多肥!”
“今晚咱們就能喝上兔子湯了!”
陳長安也笑著點了點頭,誇讚道:“福生哥,你這準頭越來越好了,幹得不錯!”
得到陳長安的誇讚,李福生臉上的笑容更燦爛了,心裡也美滋滋的。
他以前是個乞丐,受盡了別人的白眼和輕視,很少得到別人的認可。
若不是陳長安收留他,給了他一口飯吃,還教他打獵的本事,他現在恐怕還在街上乞討,過著朝不保夕的日子。
陳長安這次進山,除了不想忘本,還有一個重要的原因!
他不想再摻和錢大員外被殺的案子。
雖然他是鄉正,村裡出了命案,按理說他應該參與調查,但他心裡清楚,這件案子到頭來,功勞肯定會被宋元春他們搶走,他什麼也撈不到,反而可能會惹一身麻煩。
既然宋元春他們已經來了,那就讓他們去調查好了,他樂得清靜。
而且,他和程志安還有過口頭約定,要幫對方積攢一些珍貴的皮毛,這次進山,也想碰碰運氣,看看能不能打到一些稀有的獵物。
兩人繼續在山裡轉悠,尋找著大型獵物的蹤跡。
陳長安憑藉著腦海裡的“雷達掃描”——這是他前世身為兵王時練就的敏銳感知力,能清晰地察覺到周圍的動靜和危險——很快就有了新的發現。
“福生哥,跟我來。”陳長安壓低聲音,對著李福生說道。
李福生連忙跟上,心裡充滿了期待。
他知道,陳長安的感知力遠超常人,每次只要他這麼說,肯定是發現了大傢伙。
陳長安帶著李福生來到一片茂密的樹林裡,指著一棵粗壯的大樹說道:“你看,那棵樹的樹洞裡,有熊在冬眠。”
李福生順著他指的方向看去,只見那棵大樹的樹幹上有一個巨大的樹洞,洞口被積雪和枯枝掩蓋著,若不仔細看,根本發現不了。
他湊近了一些,果然聽到樹洞裡傳來輕微的呼嚕聲。
“真有熊!”李福生又驚又喜,壓低聲音說道,“長安,咱們怎麼辦?要不要現在動手?”
熊在冬眠時,警惕性相對較低,但一旦被驚醒,就會變得異常狂暴,危險性極大。
而且,冬眠的熊通常都積攢了厚厚的脂肪,皮糙肉厚,想要殺死它,並不是一件容易的事。
陳長安點了點頭:“動手!不過得小心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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