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暴君崇禎:再續大明三百年!》第697章 喝酒也能殺人(2)

作者:倫東·3個月前

順法,則是他給出最合理的解決問題的辦法。

但他遞交的弊疏和順法全部石沉大海,一點回音都沒有。

崇禎也是讓人整理之前天啟堆積未處的奏章,以及司禮監、內閣、六部之中沉積的奏疏後發現了這個人。

曹化淳秘密調查之後,將他的名字遞交到了御案之上。

崇禎很好奇,因為自己啟用之前這傢伙就把喪鐘在湖南境內敲了一遍。

他是怎麼做到的?

曹化淳的回答是,酒量。

這個人酒量出奇的大,千杯不醉有點扯,但據曹化淳稟報他連飲三壇面不改色。

這三壇不是電視劇裡跟盆那麼大,而是那種小罈子。

一罈酒的重量用後世的說法,差不多六公斤,連飲三壇就是十八公斤。

一頓飯就算吃幾個時辰,就算喝的是度數不高的米酒,這三壇相加也相當於三十六瓶啤酒的總量了。

喝了三十六瓶啤酒面不改色的,當真可謂海量也。

這個人不但酒量好嘴巴也甜,天天哄著上司喝大酒,而且喝的還是用藥材浸泡過的補酒。

上司醉的昏天暗地然後哼哼哈嘿,他早起遊走鄉間處理政務。

晚上回來接著喝,喝完再把酩酊大醉的上司送回去哼哼哈嘿。

所以怎麼死的?

身體被掏空唄咋死的。

這樣的人一般的帝王看了一定會心生殺意,因為這逼是在謀殺命官。

但在崇禎這完全不一樣。

他在示警。

他在用這種辦法向朝堂向皇帝示警。

這麼多官員死去又都和他有關,朝堂最終一定會注意到他甚至把他押解京城。

到了京城,他就有機會把得知的黑暗抖落出來的機會。

很大膽,但也充滿了無奈。

如果遇到的是其他帝王,他的結局一定會被秘密處死。

這個人膽子太大也太危險。

連自己命都不要的人堪稱是無敵的。

但崇禎是個連沈星都能當做愛卿的帝王,這個樓一道也終於迎來了屬於他的春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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