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走政途》第304章 處理後的暗流涌動(1)

作者:亂喵的貓·7個月前

11 月 19 日,太市市委常委會召開專題會議,就晉寧縣 “10?12” 涉賭涉惡案件涉及的處級幹部處理作出明確決定。

會議審議透過市紀委提請的對黃家國的處理意見,對晉寧縣政協副主席黃家國給予開除黨籍、開除公職處分,其涉嫌違法犯罪問題及所涉財物一併移送司法機關依法處理。

同時,市委常委、晉寧縣縣委書記鍾原在市委常委會上作深刻檢討。他圍繞 “履行黨風廉政建設第一責任人職責不到位”“對幹部日常監督管理失之於寬、失之於軟” 等問題,逐一剖析根源,並承諾將以該案為鏡鑑,全面加強晉寧縣幹部隊伍建設。

市委常委會審議後明確要求,晉寧縣縣委必須以案為鑑,全面加強幹部隊伍紀律教育監督。同時決定為保障晉寧縣工作穩定,對相關領導的處理以 “誡勉談話、責令整改” 為主,由市紀委、市政法委分別對晉寧縣紀委書記安志軍、政法委書記孟飛進行誡勉談話,壓實監督責任,杜絕類似問題再次發生,沒有提出進一步紀律處分。

這一處理結果讓鍾原及晉寧縣縣委班子成員懸著的心徹底落地。按官場問責規則,重大案件若引發 “塌方式處理”,極易引發幹部隊伍動盪,導致地方工作停滯,反而引發更大矛盾。

市委選擇 “低調處理、精準問責”,既維護了黨紀國法威嚴,又兼顧了縣域穩定大局,避免因班子動盪影響民生工程推進與經濟發展,這是基層治理中 “懲前毖後、治病救人” 原則與 “穩定優先” 思路的典型體現。

這一安排讓鍾原一直懸著的心終於落地,他知道,此次能免於重責,除案件未牽涉縣委核心班子外,更得益於市委對晉寧縣經濟基礎的考量,晉寧作為太市經濟龍頭,穩定發展遠比 “從重追責” 更具現實意義。

鍾原慶幸不已,若因黃家國、盧榮華案被高調問責,不僅會影響自己作為市委常委的考核評級,甚至可能斷送後續晉升空間。

晉寧縣其他常委,如安志軍和孟飛也暗自鬆了口氣,此前擔心要被處分的焦慮逐漸消散,大家清楚,市委的底線是不打亂晉寧發展節奏,只要後續工作不出紕漏,此次風波對個人前途的衝擊將降至最低。

11 月 20 日上午九點,鍾原主持召開晉寧縣縣委常委會,會議全程籠罩在嚴肅氛圍中。

縣委副書記兼紀委書記安志軍首先通報 “10?12” 案件的詳細調查結果,其通報內容與此前市專案組初步通報一致,但補充了涉案人員的具體違紀違法事實:盧榮華收受付正林 15 萬元現金及房產一套,且多次利用職權為賭場 “通風報信”;古橋鎮黨委書記郭鳳仙挪用公款 7 萬元入股賭場,還參與非法放貸;縣教育局副局長舒子君透過付正林向盧榮華輸送價值 4 萬元的利益,為付正林子女違規辦理入學……

通報完畢後,鍾原提議對涉案人員作出處理,與會常委經簡短討論後一致透過處理方案。按 “職級對應、情節分類” 原則,對涉案嚴重的縣直單位及鄉鎮領導幹部,包括縣公安局常務副局長盧榮華、副局長葉然,刑偵大隊隊長李海,古橋鎮黨委書記郭鳳仙、鎮長黃林,大化鎮黨委書記易中明,縣教育局副局長舒子君,縣綜合執法大隊隊長梁慶來等 15 名副科級以上幹部,一律採取 “雙規” 措施,開除黨籍、開除公職,待調查終結後移送司法機關追究刑事責任。

對涉案金額較小、情節較輕的 12 名股級幹部及 28 名科員,分別給予警告、記過等黨紀政紀處分,其中 8 名股級幹部暫停職務接受進一步核查,所有處理都確保 “問責精準、不擴大化”。

整個表決過程未出現任何異議,在塌方式腐敗面前,縣委班子成員都知道 “嚴肅處理” 是唯一共識。若此時有人為涉案人員說情,不僅會被貼上 “護短” 標籤,還可能被牽連進 “利益共同體” 的猜疑中。

“安志軍同志,縣紀委要加快案件收尾工作,確保 12 月上旬前完成所有涉案人員的處分程式,及時向市委報備結果。” 鍾原看向安志軍,語氣嚴肅,“處理過程要嚴格依規,每一份證據、每一項程式都不能出紕漏,避免引發後續爭議。”

安志軍當即表態:“請書記放心,縣紀委已成立專項工作組,會按常委會決定抓緊推進,確保按時完成。”

隨後,鍾原看向組織部長黃從華:“從華同志,組織部要立即啟動空缺崗位考察工作。這次涉案人員涉及的縣公安局常務副局長、刑偵大隊隊長,還有古橋鎮、大化鎮的黨委書記、鎮長等崗位,都是關鍵崗位,不能長時間空缺。”

他頓了頓,補充道:“考察要堅持德才兼備、實績優先原則,既要考慮幹部的日常表現,也要結合當前工作需要,尤其是鄉鎮崗位,要優先選拔熟悉農業農村、善於化解矛盾的幹部。考察名單彙總後,下次常委會專題研究討論,儘快補齊空缺,確保各單位工作正常運轉。”

黃從華點頭應下:“組織部會盡快完成初步考察,形成人選建議方案。”

晉寧縣縣委這番安排既符合官場 “懲前毖後、治病救人” 的原則,又兼顧了 “穩定大局” 的需求。快速處理涉案人員以正風氣,同步考察補位以保工作銜接,避免因人事空缺導致部門或鄉鎮工作停滯。

縣委常委會的處理決定當天便透過內部檔案下發至各單位,晉寧縣官場瞬間陷入沸騰。幹部們私下討論最多的,並非 64 人被處理的震撼,畢竟盧榮華案性質惡劣,嚴肅追責在意料之中,關注的重點反而是那些突然空缺的關鍵崗位。

縣公安局常務副局長、刑偵大隊隊長,掌握著全縣執法權核心;大化鎮、古橋鎮黨委書記,是鄉鎮黨政 “一把手”,直接對接縣域經濟與民生工作;就連縣教育局副局長、綜合執法大隊隊長,也手握行業監管實權。這些崗位對任何想往上走的幹部而言,都是 “跳板” 或 “實權陣地”。

不少幹部開始暗中盤算:自己的資歷、實績是否夠得上某個崗位?有沒有領導能幫自己遞話?甚至有人已經開始梳理人脈,想找機會向縣委常委尤其是鍾原、錢文進這些核心領導 “表忠心、談想法”。

有的幹部私下託關係打聽考察標準,有的則整理近期工作實績,準備在後續的民主推薦與組織考察中刷存在感,晉寧縣官場的人事暗流悄然湧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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