該死的殷菲給原身下的是給驢馬配種用的催情藥,怕不管用,還加了十足的量,許漾覺得原主就是被毒死的。
她穿過來之後疏解了幾次,後來又被送到醫院裡洗胃去掉了大部分的藥性,可還是有些微殘留的藥物讓她感到疲憊噁心,頭痛喉嚨痛,哪兒哪兒都不舒服。
她滑進被子裡,幾乎是一秒鐘就睡了過去。
許母悄悄的走了進來,見許漾睡的熟,她輕手輕腳的給她掖了掖被角,又悄無聲息地帶上門離開了。
她得回家給許漾熬點湯,才洗了胃,只能吃點兒米湯,孩子也是受了大罪了,她伸手又抹了抹眼淚。
許漾這一覺睡得很沉,第二天一早幾個穿著警服的人來到病房找許漾做筆錄,雖然殷菲對她的罪行供認不諱,但該走的流程還是要走。
許漾這才知道原來昨晚的那個男人報警了。
看來這個世界的人還知道講法律,許漾感動得差點落淚,這才是正常人該有的腦回路啊!
不像那些狗血小說裡,男主中了藥不報警反而僅憑自己的猜測就摁著女主做恨,事後還要怪罪女主給他下藥,然後就是幾百集的虐身虐心。最後解除誤會,噢,原來當初下藥的人不是她啊,最後happy ending,兩人歡歡喜喜的在一起。
雖然你被冤枉了500章,但最後我們he了呀,在許漾看來簡直是有病,警察局擺在那兒難道是個擺設嗎。
許漾很配合,警察問什麼她就答什麼,條理清晰、邏輯嚴密,怎麼說呢,客觀的有些像旁觀者一樣。就連描述與陌生男子接觸的經過時,語氣也平靜得不見絲毫波瀾。警察心裡對許漾不免有些讚歎,這樣鎮定自若的當事人實在很少見到,辦案過程中,他們見的最多的是情緒崩潰的受害者,往往連最基本的詢問都難以進行。
辦案民警站起身,“許漾同志,你看看筆錄內容,確認無誤後簽字按手印,醫院已將洗胃殘留物送檢,這是化驗單,需要您簽字確認。我們會依法處理,但需要你隨時配合補充調查。”
許漾點點頭拿過筆正要簽字,卻突然被一旁的許母按住。
“等,等等,簽了這個,菲菲會怎麼樣?”
辦案民警也知道犯罪嫌疑人和受害者之間的關係,見著許母這樣問也不奇怪。
“許漾同志是案件的受害人,簽字是為了固定證據。殷菲的行為已涉嫌觸犯《刑法》第134條故意傷害罪和第139條強姦罪,案件會移交檢察院提起公訴。具體量刑要等法院審判,但......”民警頓了一下,繼續道:“組織上對這類惡性案件向來嚴肅處理。”
許母聽著民警說出一大堆法條嚇的腿腳發軟,只覺得下一秒殷菲就要被槍斃了,她一屁股跌坐在地上,手死死的抓住許漾手中的筆,“小漾,不,不能籤啊,你簽了,菲菲就完了啊。”
許漾手猛地一掙,將許母的手甩開,她冷眼瞧著許母,緩緩道:“難道我現在就不是完了嗎?”
無論在哪個時代,這種事情對於女孩子來講都是一個巨大的打擊,無論是生理還是心裡都遭受到了一次碾壓般的摧殘,即便是這些傷口癒合,她的生活也再也回不到正軌上了,周圍的人會永遠記得這件事,那些黏膩的、下流的、淬了毒的目光如骨附蛆,伴隨她的一生,提醒她永遠被釘在“受害者”的恥辱柱上。
更何況原主昨晚就已經死的透透的了,她沒有資格替原主原諒傷害她的人,更沒有第三方能代為原諒。要求受害者‘放下’本質上是施暴體系的共謀,是這個世界上最殘忍的道德綁架,是用溫柔刀對受害者完成的最後一次剝奪。
聽著女兒冰冷刺骨的聲音,許母一愣,捂著臉痛哭起來。
許漾拿過筆錄本在上面簽好自己的名字,“麻煩你們跑一趟,後續如果需要我配合的我一定會到。”
民警對著許漾點點頭,看著崩潰的許母還是寬慰了一句,“殷菲已經供述,另外一個受害者也已經簽了筆錄,許漾同志的筆錄是佐證,不是唯一證據,即便她不簽字對對於整個事件的影響也不大,您現在最應該做的是照顧好您的女兒。”
送走了辦案的警察,許漾重新躺回床上,她拉上被子蓋好,她身體才是革命的本錢,不管將來如何,現在最重要的是要先把身體養好。
許母哭了半晌沒得到女兒的一聲安慰,她抹了抹眼角,扶著病床默默站了起來。
許漾睡了沒一會兒就被吵醒了,殷家已經得了訊息趕到了醫院。
“妹子啊,我對不起你啊,教出這麼一個冤孽,做出這種豬狗不如的事情,我真是沒臉見你和妹夫。”殷母捂著臉,眼淚浸溼了她的指縫。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