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被告人趙明,你對起訴書指控的犯罪事實有異議嗎?”法官看向被告席。
趙明剛要開口,王陽先站了起來,金絲眼鏡後的眼睛掃過法庭,語氣帶著不容置疑的篤定:
“尊敬的審判長,我的當事人對部分指控有異議。”
“其一,‘組織、領導’定性不準確,我的當事人僅是‘中介’,未主導拐賣行為;其二,3名死亡人員中,2人系因病去世,1人系意外墜崖,與我的當事人無直接關聯;其三,我的當事人被抓捕後,主動供述了3名外地同夥的藏匿地點,應認定為立功表現,請求法院從輕處罰。”
“一派胡言!”原告席上的孫律師猛地站起來,手裡的案卷拍在桌上,。
“王律師,你這是混淆視聽!多名證人證言、警方調取的賬本都能證明,趙明是‘貓兒趙’拐賣團伙的核心,”
“所有‘生意’都要經他點頭,他甚至親手製定‘看守制度’,安排人毆打反抗的婦女,這叫‘中介’?”
“王秀蘭的女兒當年就是因為想跑,被趙明帶著人追得跳了崖,有村民躲在草叢裡看得清清楚楚,這叫‘意外’?”
王陽卻不慌不忙,從公文包裡抽出一沓材料,一頁頁攤在桌上:
“法官大人,這是我當事人的銀行流水,近二十年的收入多來自農業種植,所謂‘非法獲利186萬元’無直接轉賬記錄佐證。”
“這是村裡6位老人的書面證言,均稱我當事人‘為人和善,從未參與暴力’。”
“至於王秀蘭女兒的墜崖,無監控、無直接證人出庭,屬於證據鏈斷裂,不能認定為我當事人的責任。”
他頓了頓,目光轉向李老師,語氣帶著一絲刻意的輕蔑:
“更遑論,方才出庭作證的李文慧女士,既是受害者,又與本案存在直接利害關係,其證言距離案發已近二十年,記憶偏差在所難免,可信度存疑。”
“你!”李老師氣得渾身發抖,想衝上去理論,卻被沈玉按住。
沈玉沒看王陽,只是從包裡拿出一份傷情鑑定報告,遞到法官面前:
“法官大人,這是被解救婦女劉梅的腰椎骨折鑑定,報告明確標註‘外力毆打所致’,而3名村民的證言均指出,當時是趙明拿著木棍打的她——這不是‘記憶偏差’,是鐵證。”
“鐵證?”王陽冷笑一聲,“沈小姐,您雖然是法學生,但還不是法律從業者,可能不懂證據規則。”
“這份鑑定只能證明劉梅受了傷,不能證明是我當事人打的。村裡那麼多人,誰能保證不是其他人所為?”
接下來的四個小時,庭審變成了王陽的“主場”。
他總能精準找到證據的“漏洞”。
最後陳述環節,王陽站在被告席前,語氣誠懇得近乎虛偽:
“法官大人,我的當事人承認自己有錯,但絕非主犯,且有立功表現。考慮到其無暴力犯罪前科、認罪態度良好,請求法院從輕判處無期徒刑,給其一個改過自新的機會。”
而孫律師攥著話筒,聲音都在發顫:“趙明毀了67個女人的一生,讓3個家庭永遠失去了孩子,不判死刑,不足以告慰死者,不足以平民憤!”
庭審結束後,法官宣佈休庭,擇日宣判。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