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逼我扶弟?謝邀,我中了21億》第180章 代孕陷阱困同胞(一)(1)

作者:兩口禾苗·6個月前

“你聽我說,”張會長的聲音出現在會議介面,林溪已經快速完成了三方連線。

“現在,多名志願者已經趕往巴吞他尼府每個小巷口,穿藍色馬甲,胸前戴著‘互助會’的徽章,你出來後一直往前走,只要看到藍色馬甲、胸前帶著徽章的就跑過去,他們會帶你去安全的地方。”

“可是他們守在公寓大門,我怕被發現!”李薇的聲音又開始發顫。

“我們已經聯絡了附近的其他援助機構,他們會在公寓大門外牽制那些人,你趁這個間隙趕緊跑。”張會長的語氣沉穩,“別猶豫,現在就行動,志願者已經在等你了。”

沈玉補充道:“李薇,跑出去後第一時間把合同、聊天記錄、他們威脅你的錄音都儲存好,這些都是證據。

代孕過程中你的人身權受法律保護,他們對你的威脅、扣押護照、索要違約金,都是違法行為,我們會幫你追究他們的責任。”

“我……我現在就走!”李薇深吸一口氣,螢幕裡傳來急促的腳步聲和開門聲,幾秒鐘後,她的聲音帶著喘息,“我出來了!”

接下來的幾分鐘,線上的幾方人馬都屏住呼吸,會議介面了裡,只有噠噠噠的奔跑聲和呼哧呼哧的喘息聲……

“看到藍色馬甲了!”李薇的聲音急促、嘶啞。

“別回頭,快過去!”張會長喊道。

螢幕裡的畫面晃動了一陣,隨後傳來志願者的聲音:“李小姐,別害怕,跟我們走。”

林溪鬆了口氣,擦了擦額頭的汗:“總算安全了!沈總,領館那邊說會協助李薇辦理臨時證件,避免被遣返,接下來就是收集證據,對接律師提起訴訟。”

“泰國的代孕相關法律梳理得怎麼樣?”沈玉問。

林溪調出整理好的文件:“泰國《醫療輔助生殖法》明確禁止商業代孕,中介和委託方的行為已經違法,可能面臨罰款和監禁;

李薇作為受害者,不會被追究法律責任,但孩子的撫養權問題比較複雜,泰國法院通常會優先考慮母親的意願,不過需要提供穩定的經濟來源證明。”

“經濟來源不是問題。”沈玉立刻說。

“心火中心的跨境援助專項基金可以先墊付李薇的生活費和醫療費,等案件勝訴後再向中介和委託方追償。

另外,聯絡國內的公益組織,幫李薇對接反高利貸的援助,解決她家裡的債務問題,讓她沒有後顧之憂。”

李薇的聲音重新出現在螢幕裡,情緒穩定了不少:“律師,志願者帶我到安全屋了,他們給我買了吃的。我剛才看了合同,上面寫著如果我中途放棄,要賠10萬,這真的不用賠嗎?”

“不用賠!”曼谷華人律師康明的身影出現在螢幕上,林溪已經完成了律師對接。

“這份合同本身就是無效合同,因為它違反了泰國和中國的公序良俗,所謂的違約金條款自然也無效。

不僅如此,我們還能起訴中介和委託方,要求他們賠償你的醫療費、精神損害撫慰金,還有非法扣押護照造成的損失。”

“真的嗎?”李薇的聲音帶著不敢置信,“可是我沒有錢付律師費……”

“我們提供公益法律援助,全程不收費。”周明說,“你現在需要做的,是把和中介的聊天記錄、轉賬憑證、他們威脅你的錄音、還有這份合同,都整理好發給我,我來幫你固定證據。

另外,委託方的資訊你知道多少?比如姓名、聯絡方式、國內住址?”

李薇努力回憶:“他叫張浩,微信名是‘誠信為本’,之前給我轉了3萬定金,轉賬賬戶是中國銀行卡,我記了尾號6217。他說自己在深圳做外貿生意,具體地址不知道,但中介好像知道他的公司地址。”

周明點頭,“我會透過領館協調,向泰國警方申請調查令,調取中介的客戶資料,同時聯絡國內警方,核實張浩的身份資訊和銀行賬戶流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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