接下來的一段時間,黃麗芬和李剛就過上了吃不飽穿不暖,還要每天挨抽的水深火熱的生活。
黃麗芬承擔起了家裡所有的家務活,事無鉅細。
李剛負責每天去地裡幹農活,披星戴月。
他們兩個不是沒想過去找幫手,可不知為什麼,他們見到村裡人以後,想要控訴寧苒罪行的話一個字也說不出來。
他們想告訴村長“兒媳婦虐待我們”,脫口而出的便是“兒媳婦真是個好人”。
只要他們想要說寧苒的不好,傳到別人耳朵裡的都是他們在大誇特誇兒媳婦。
為此,村長還將他們誇獎了一番,說他們終於懂得家和萬事興的真正含義了,讓他們以後對兒媳和孫女好一點,和和美美過日子。
和美個頭,老兩口真是有苦說不出。
而且他們每次出去告狀,兒媳婦不知怎的總能知道,他們沒告狀成功,回家還要吃一頓“竹筍炒肉”,這日子真是沒法過了。
這天,寧苒帶齊了資料,去鎮上派出所給女兒來財改了名字。
好好的一個女孩子叫來財,說出去都被人笑話。
她給女兒改名為李嘉禾,小名朵朵,希望她未來的生活像一朵美麗的花兒一樣燦爛多彩。
改完名字後,她給朵朵在鎮上買了一些新衣服,零食和文具。
孩子長到八歲,家裡連一件新衣服都沒給她買過,都是原主用家裡人的舊衣服修改縫補後給女兒穿。
有一次,原主用自己省下來的錢給孩子買了一件新裙子,結果還沒穿到孩子身上,就被黃麗芬看到了。
她將原主罵了個狗血淋頭,又發瘋般地將裙子撕爛,說賠錢貨不值當穿這好衣服,說原主糟蹋錢。
李國強回家後聽說了這事,也狠狠扇了原主兩個巴掌,然後三個月沒再給她錢。
寧苒去百貨商場給朵朵選了好幾身漂亮衣服,質量好的衣服都價格不菲,但寧苒眼都沒眨,反正花的都是婆婆攢下來的錢。
別說,還真是一筆可觀的數目。
從商場出來,寧苒正準備去坐車,突然,她看到了一個熟悉的身影。
她的丈夫李國強。
現在是下午三點,正是上班時間。
他一個人快步向前走著,時不時地放緩腳步,回頭向後望一望。
寧苒等在原處,沒一會兒,就看到一個打扮的花枝招展的女人走了過來。
女人穿著緊身玫紅色背心,下身一條短褲配黑絲,緊身的穿著將她的曲線完全暴露在旁人的視野中,十分有侵略性。
尤其是她走起來,胸前傲人的兩團上下彈跳,基本上每個路過她的人都要回頭望望。
女人很欣賞別人瞧她的目光,洋洋得意又矯揉造作的走著。
她腳上的一雙高跟鞋走路有點不穩,突然崴了一下腳,她嬌氣看向前面,嘟嘴跺了跺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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