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苟!就苟!可家夫扶蘇哎》第11章 人有不為也,而後可以有為(1)

作者:隋度·6個月前

扶蘇殺了楚臣這事,娥羲可以說是參與者,或者說,間接推動者。

但娥羲得澄清一下,她沒有故意唆使扶蘇,用暴力解決問題啊。

自從君子之歪理論後,扶蘇時常走在理解大家名言這樣的事情上試圖將妻子掰回正確的道路上。

直到某晚,他們一時興起,辯論了一番孟子的名句。

“人有不為也,而後可以有為。”

扶蘇對孟子的理解還是很到位,“有所為的目的是有所為,先得分清楚哪些事能做,哪些事不能做。你需得明辨善惡才是。”

娥羲辯道:“這句話也可以理解成:人想做不能做的,先分辨一下是非善惡,想辦法找一下角度,把這個不能做變成可以做,不就有所為了嗎?”

“娥羲,你這麼理解,像是小人的謀生之道。”正直的扶蘇道。

娥羲就舉了個例:“有野史記載,紂王帝辛曾將伯邑考的肉包成包子給周文王吃,後來,周文王和周武王父子二人造了殷商的反。禮記裡說,行必有法。您覺得周文王這算不為也,還是有所為?”

扶蘇眉頭一皺,關注的重點開始跑偏:“野史記載?何來的野史,何人所著,娥羲,你從何處看到的如此野史?”

娥羲說:“您不管嘛。您先給妾身說說,周文王作為臣子,膽敢造紂王的反,是不是不為也,是不是有所為?”

臣子造君王的反,兒子造父親的反。是被聖人們所不齒,要遺臭萬年的。

然而,娥羲舉的這個例就……

扶蘇道:“紂王殘暴,昏庸,導致百姓民不聊生。周文王父子起兵伐紂,乃正義之舉,怎麼能算不為也,這自然是有所為。”

娥羲眼珠轉了轉,又道:“那麼,良人認為,君子是不是不可以殺人,不可以犯法,不可以犯錯,畢竟,君子懷德嘛。”

扶蘇眉頭擰了又擰:“君子為什麼要殺人,犯法,犯錯?”

娥羲又開始舉例了:“聽說良人在章臺宮中常常頂撞君父,這算不算為人子的不孝?算不算犯錯?甚至是犯法?倘若此次攻打楚國,出征的是良人,良人作為君子,是不是不可以殺任何一個敵人?”

扶蘇:“……”

這個例子,就很切合實際。

扶蘇辯解道:“我並沒有頂撞君父,君父錯了,我在糾正他,這不應當算不孝吧。即便是君父,明知他有不對,身為人子,難道不及時糾正,順從對方將錯就錯這才算孝順嗎?”

孝。

大孝子。

鬨堂大孝。

娥羲一臉,我就知道你會這麼狡辯的表情望著扶蘇:“沙丘之亂,趙武靈王被活活餓死時,趙惠文王也是和良人一樣這麼想的。”

扶蘇:“……”

不得不承認,用扶蘇的理論來辯證,趙惠文王確實是個大孝子。

扶蘇雖然不知道,以後的大秦也會出現一個‘沙丘之變’,但他已經深刻意識到,在歪理邪說一道上,他的妻子是拉不回頭了。

他抬手蓋住臉,正要嘆氣,驀地,腦中靈光閃現,福至心靈,敏銳而準確地抓住娥羲方才某句話裡的某個字眼。

。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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