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閃婚夫妻寵娃日常》第2124章咎由自取(1)

作者:姜笙笙·6個月前

彭躍然皺眉:“當初,我們兩個在一起,是兩情相悅,你情我願。

我既沒有騙你,也沒有強迫你。

你懷上孩子,我勸你生下來,我對你說,我父母不同意我們的婚禮沒關係,我可以把戶口本偷出來,我們偷偷去領證。

領了結婚證,我們就是合法夫妻,我們的孩子,就是婚生子。

我名下有房子,我有不菲的收入,我可以養活你和孩子,給你和孩子很好的生活,我父母是否贊成我們在一起,並不重要。

可是,你不同意。

你非要讓我父母給你舉辦一場盛大的婚禮,給你足夠的臉面和尊重。

我知道,臉面和尊重很重要。

可是,也要看實際情況。

我爸媽就是不肯同意我們在一起,並且,你不小心懷上了我們的孩子,我們難道不該先想辦法解決問題嗎?

我名下有房子,你和我領了結婚證,我們有住的地方。

我收入可觀,足夠給你和孩子富足的生活。

難道,這還不可以嗎?

為什麼非要因為我爸媽不肯給我們舉行婚禮,就把孩子打掉、和我分手呢?

你愛的是我,不是我爸媽。

後半生和你過日子的人,也是我,不是我爸媽。

就因為我爸媽不肯為我們舉行婚禮,你就把孩子打掉。

一場婚禮而已,比我們的愛情和孩子還重要嗎?”

“婚禮怎麼會不重要?”何玉靈憤怒的說,“婚禮代表著男方對女方的尊重和認可,我要是嫁給你,連場婚禮都沒有,別人會怎麼議論我?

人家會說我不值錢,說我倒貼!

你信不信我要是到網上發帖子,說你父母不同意舉行婚禮,我還要嫁給你,網友們都回勸我和你分手?

我雖然不是什麼大戶人家的千金,但我也是我爸媽的寶貝女兒。

我也是被我爸媽嬌養長大的,我憑什麼在得不到你父母尊重和認可的情況下,嫁去你們家?”

“就憑,我們已經有了孩子,有了愛情的結晶!”彭躍然說,“我承認,你說得對,如果你真去網上發帖子,把我們之間的事情發到網上,百分之九十多的人會勸你和我分手。

可他們是他們,你是你。

懷孕的人是你!

他們最會口嗨,並不能代替你過日子。

現實生活不是上網上發幾條帖子那麼簡單,非黑即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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