星期一,沈墨一早先去上了課,又抓著馮蒼一起回學校的南門帶了咖啡,先去了吳教授那邊。
“那麼早就來了?試卷出完了?”
“時間還多,想著今天先去法律系那邊把委託書寫一寫的。”
“走吧。”吳教授叮囑幾個研究生不要偷懶,留下幾杯咖啡,和沈墨他們一起出去。
法律系的辦公室裡,沒有課的老師都在。
訊息靈通的人士很多,很多人知道沈墨今天會過來;可能輪不到他們幫忙打官司,但他們要看一看熱鬧。
吳教授一馬當先地進來了,往辦公室裡掃了掃,說道:“大家都在呢?哎,老張!有事情找你幫忙!”
“來來來,等你們好久了!”法律系的張主任把他們請到自己這邊,馬上就圍了一群人。
“來來來,指導一下委託書。我這個學生呀,有個專利,但還要出國……”
吳教授決定先講一講概要,但法律系的老師們明顯沒這個耐心。
“好了好了,你不要講了,我們去年就曉得了。”張主任就差來捏住他的嘴了。
昨天請沈墨吃飯的劉老師立刻擠了過來:“哎,小沈,老師幫你!”
他當仁不讓,把其他人給擠走,贏得了一片白眼。
格式很簡單,沒幾行就寫完了。
沈墨忽然問道:“老師,費用是不是也要算一下?”
“欸?”幾個老師都覺得替本校的優秀畢業生打官司,還能給自己的學生練手,沒想過費用的事情。
沈墨說道:“老師您看,收集證據,差旅費,還要耽誤做其他事情的時間……這些都不好白佔的。”
一群人立刻看向法律系的張主任,張主任一臉莫名其妙,敢情你們事先都沒聊到這裡呀?這個時候讓我做決定,我怎麼做?
沈墨說道:“我打聽了一下專利官司的律師費,我們把這個比例放在10%好不好?”
忽然沒人說話了,一群人再次看向張主任;雖然官司還沒打,但可以預見到這筆費用不會小,是可以支撐系裡面很多活動的。
“那就10%吧!”張主任替大家做了決定:“把這個也寫上吧。咱們是法律系,要把所有的事情白紙黑字地寫清楚,避免以後自己人有爭端。時間上先寫三年還是五年?小沈你自己定。”
沈墨想了一下,說道:“那先三年吧,三年之後我們看情況再定,時間從九月份開始算。”
辦公室的人又開始笑,九月蠻好,那個時候沈墨人已經在美利堅了。
委託人的名字寫了張主任,沈墨委託他尋找律師來替自己打官司。
一個上午,法律系的辦公室像菜市場一樣吵鬧,沈墨他們離開之後,一群人立刻把張主任給圍住。
王教授說道:“張主任,我是第一個去找物理系的,我的學生暑期不會浪費,都讓他們去尋找證據了……”
張主任笑眯眯地把委託書收好,很是沉穩地說道:“不要急!一切都等名額正式下來再說。”
10%的比例很高,這筆錢還要分給物理系一些,哪怕只是買幾杯咖啡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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