沈墨的三封信一起到了滬海,吳教授收到之後,以為是沈墨和盧清達成了什麼重大成果,結果撕開一看,竟然是委託學校花錢的。
“蠻好,有了這封信,學校的裝置還能再上一個檔次。”
他把信收好,準備去找王教授,商量後面怎麼花錢。
還沒到法律系的辦公室,他就聽到了很熱鬧的談笑聲。
“老王,你們是在模擬打官司麼?這麼熱鬧?”
“打什麼官司啦?”王教授笑眯眯地說道:“我是收到沈墨的信了,把委託權又延長了三年。”
“三年?蠻好的呀!”吳教授看到旁邊的辦公桌上沒有人,順手把那邊的椅子給拉了過來,坐在了王教授的旁邊。
“哎,老吳!你這個動作很危險呀!”王教授警惕地打量著吳教授:“你過來肯定有事的吧?”
“有的呀。”吳教授笑眯眯地把信給了他:“小沈也給我寫信了,讓學校找你們法律系化緣。”
王教授把信接過來,一目十行地看完,放在了桌子上,笑道:“小鈔票!我看看啊,這次讓哪個企業贊助好呢?”
他從抽屜裡拿出另外一疊紙,仔細地看著,邊看邊點頭:“嗯,我們要找人去趟南方,給那邊發律師函。”
吳教授哭笑不得:“老王啊老王,我真是服了你們了。”
“不服不行吧?”王教授嘿然一笑:“所有人都曉得沈墨給學校的授權是三年,如今三年之期已到,我還專門等了一段時間,等的就是這個贊助名單。”
“哎,我聽說,學校的擊劍隊練了沒幾天,都想著出去比賽找對手了?”
“必然的呀!你看看其他的隊伍,就說你們系的籃球隊,大一新生剛進來,不是一樣想找其他的系比一比麼?”
年輕人的勝負欲很強烈,只要是他們會的,就想找人比一比;不會的,那就先練一練,再找人比一比。
因為沈墨的關係,凱麗沾光進了擊劍隊;但沈墨的信到了之後,學校的擊劍隊也可以順勢成立了,可以讓學校的學生參與進來。
和其他學校比一比?好像也不是不行,至少物理系和法律系都覺得可以。
在元旦前,震旦的擊劍隊正式成立了,除了震旦教職工子女之外,學校的學生也可以參加。
凱麗從一群小孩中回到了屬於她的團體,這種全新的運動讓她分外感興趣。
她不缺陪練,留學生和震旦本校的學生都想同她練習,很多人覺得她快有男朋友了,就連小沈航也這麼覺得。
他對擊劍的興趣很濃厚,整天嫌和同齡人練習沒挑戰性,便去和震旦的大學生們練。
他人小臂短,面對成年人的時候會吃很大的虧,但他樂此不疲,還想著找人挑戰。
但擊劍運動的基礎遠比不過三大球,連乒乓球和羽毛球也比不過,它只能往後再往後。
想找人比賽的難度很大,他們還要再等等。
當下擺在面前的事情,是要參加馮蒼和於虹的婚禮。
凱麗決定晚點給家裡寫信,等到參加完婚禮之後,把中國婚禮的見聞告訴家人。
她收到了家裡來的信,這次是吉米寫的,竟然還託他轉了一封信給小沈航。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