時知渺的房間總是很簡潔,帶著一股獨屬於她的香氣。
徐斯禮的目光掃過梳妝檯,注意到上面放著一個平時沒見過的紅色鐵皮餅乾盒子。
盒子很舊了,邊角生著鏽,圖案也模糊不清,醜醜的。
梁若儀很寵愛她,安排給她的東西都是最好的,這個玩意兒在這個處處精緻的房間裡就顯得很格格不入。
徐斯禮本來也沒太在意,結果轉身時不小心碰到了它。
哐噹一聲,盒子摔在地上,蓋子開了,裡面零零碎碎的東西散了一地。
他立刻蹲下身,將東西撿回盒子裡。
有塑膠竹蜻蜓,有皺巴巴的紙青蛙,還有個不知道是哪種小零食贈品的小陀螺——都是一些不值錢的小玩意兒。
他一邊撿一邊在心裡嘲笑,那隻小蝸牛是揹著他們所有人去當賣火柴的小女孩了嗎?哪來這些奇奇怪怪的玩意兒。
撿著撿著,他還看到了一些信,裝在五顏六色的信封裡,沒寫名字,也沒封口。
徐斯禮舉起來對著光源看了看,有點懷疑是小姑娘收到的情書。
眾所周知,徐斯禮不是君子,所以他也不講什麼非禮勿看,他直接就拆開了,要看是哪個膽大包天的狗崽想攀高枝想瘋了,竟然盯上他家的人。
然而,映入眼簾的卻是熟悉的字跡——時知渺的字跡。
不是別人寫給她的情書,而是她寫給別人的“情書”。
開頭就是一句,哥。
信的內容是回憶,回憶她跟陸山南在同一個屋簷下生活的點點滴滴。
什麼陸山南教她騎腳踏車,會扶住車後座,她掌握不了平衡摔倒時,他會第一時間接住她;
什麼兩個人一起偷偷辦了港澳通行證跑去港城吃喝玩樂,又溜去澳門假裝成年人在賭場拍老虎機,最後贏了五百港幣,還吃到了免費但很好吃的冰淇淋,她至今念念不忘……
字裡行間,都是她對那個已經離開的人濃得化不開的眷戀和懷念。
她甚至還說希望時間可以倒流,回到他還在的時候,他們跟爸爸媽媽繼續生活在一起。
徐斯禮的手指開始發涼,他又拆開一封,依舊是寫給陸山南的,再拆開一封,依舊是,全都是。
每一封信裡都記錄著陸山南對她說的話、為她做的事,哪怕最微不足道的細節,她都寫得清清楚楚。
都說文字是有感情的,他第一次感受到那麼清晰濃重的感情。
徐斯禮還以為時知渺是個很“淡”的人——因為她總是不怎麼說話,也不怎麼動作,像只蝸牛一樣,懶懶的,又畏首畏尾的。
原來不是,只是她把她所有熱烈都給了那個叫陸山南的男人。
更遑論他還親耳聽到她對陳紓禾用那樣的語氣說,她想嫁給陸山南。
而面對他的質問,她也從未否認過。
是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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