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好奇之下,謝承宇開啟這份合同看了看,然後他的臉色瞬間變了。
他死死地瞪著眼睛,看著這份合同,渾身上下一動都不能動。
這份合同,分明是他倆剛復婚的時候定下的。
那時我們商量好了,為了孩子而復婚,然後等生完孩子就離婚。
到時候孩子的撫養權歸他,不過實際上兩人可以一起撫養孩子,他撫養一個月,我再撫養一個月。
當初就是定下了這份合同,我才同意和他復婚的。
不過後來我們真正在一起了,要做真夫妻了,這個合同自然就不作數了。
雖然我們沒有用法律途徑讓這份合同作廢,但那幾個月我們濃情蜜意的,自然不會提起這份合同,所以這合同在謝承宇心裡已經作廢了。
可現在我卻把這份合同帶了出來,還是在和他發生矛盾後、跑來林煙家裡住的時候帶了出來,這說明什麼?
這說明,我想和他離婚。
現在小寶寶才三個月,這份合同還是生效的,如果我拿著這份合同去起訴離婚的話,完全可以起訴成功……
所以我這是什麼意思,我打算從林煙家裡回去後,就和他說離婚的事?
謝承宇想著這些,面目極為陰沉。
他捏著合同的手指緩緩收緊,將這一紙薄薄的合同捏變形了。
他轉頭看了一眼躺在床上熟睡著的我,目光一點點陰了下來,逐漸能滴出黑水一樣,在這寂靜深沉的夜,看著十分可怕。
轉過天早晨,我迷迷糊糊的睜開眼睛,突然感受到一陣刺眼的陽光,下意識的閉上了眼,眉頭也皺了起來。
我臥室的窗簾很遮光,每天早晨醒來時,雖然不能說黑的和夜晚一樣,但屋子裡確實比較暗,根本不會有刺眼的陽光。
我習慣了那樣的房間,所以突然感受到這刺眼的光線,便十分不適應。
我抬手擋住眼睛,用了幾秒鐘的時間適應了光線,慢慢地睜開眼,感到了一陣頭疼。
我以前從不頭疼的,這陣突如其來的頭痛和這刺目的光線對我而言,都很陌生。
我在床上躺了好幾秒鐘,一邊揉著大陽穴一邊回憶著昨天的事,終於反應了過來。
對,昨天白天我帶著孩子來林煙家裡住了,然後晚上我和林煙出去吃飯,我點了兩瓶酒。
那兩瓶酒的度數不高不低,林煙只喝了一杯,剩下的都被我喝了。
我一個不會喝酒的人,突然喝大量酒很容易醉,但我當時想借酒消愁,我也沒有在意那些事,就一杯接一杯的喝著。
我記得自己喝了好幾杯後,就感覺暈乎乎的失去了意識,所以後來我是不是醉了?
我有一種感覺,昨天喝醉後似乎有人一個特別強壯的人把我抱了起來,好像是抱著我往餐廳外面走。
這件事是真實發生過的,還是我臆想出來的?
我以前從沒有宿醉過,我這是第一次宿醉,我不知道宿醉後的記憶靠不靠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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