魔都,下午三點。
會議廳裡擠滿了記者,長槍短炮對準了臺上那個穿著一身套裝的蘇韻。
她的臉上沒有一絲淚痕,只有一種冷冽的決絕。蘇韻環視了一圈會場,深吸一口氣,拿起了麥克風。
“感謝各位記者朋友的到來。”她的聲音清晰而堅定,迴盪在寂靜的大廳裡,“今天,我要談的是我丈夫江澄的醫療監護權問題,以及某些人對我作為妻子基本權利的踐踏。”
臺下閃光燈噼啪作響。
“我的丈夫江澄,在水氏醫療中心治療期間。”蘇韻的目光掃過臺下每一雙眼睛。
“在這段時間裡,我被禁止探視他。禁止探視我自己的丈夫。而做出這一決定的人,竟然是我的婆婆吳霜女士,以及我的‘好閨蜜’水萍小姐。”
她停頓了一下,讓這些話在空氣中沉澱。
“我丈夫江澄處於昏迷狀態,屬於無民事行為能力,按順序擔任監護人分別是:配偶;父母、子女;其他近親屬。”
蘇韻的聲音提高了一個度,“我是江澄的合法妻子,我們有兩個孩子。在丈夫昏迷無民事行為能力的情況下,我應該是他的第一監護人,有權決定他的治療方案和醫療事務。”
蘇韻從面前的資料夾中取出一份檔案,舉起來讓記者們看到。
“這是我和江澄的結婚證影印件,這是我們的戶口本,證明我們是一家人。”
她的聲音開始帶上憤怒的顫抖,“但是吳霜女士,我的婆婆,竟然出具了所謂的授權,將對我丈夫的醫療決定權交給了水萍,一個對我丈夫抱有非分之想的女人!”
她放下檔案,雙手撐在講臺上。
“吳霜女士和水萍小姐的行為不僅是非法的,更是沒有人性的。”
“首先,從法律角度。”蘇韻調整了一下麥克風,“民法典明確規定配偶是第一順序監護人。
這不是建議,不是選項,是法律的規定。只有在沒有配偶,或者配偶沒有監護能力的情況下,才會考慮父母。”
她直視著攝像機鏡頭,好像在直接對吳霜說話。
“吳霜女士,您有什麼法律依據剝奪我作為妻子的監護權?
您懷疑我對丈夫不好,懷疑我不具備監護能力?
你所謂我對丈夫江澄的不好,就是哪些偷拍的照片和影片嗎?
吳霜女士,你的照片和影片能證明什麼?
那些照片裡,不僅僅有我跟張磊,還有公司的其它同事。
張磊是我丈夫的表弟,我第一次去飛機場接張磊也是江澄讓我去,江澄還說他表弟對金陵人生地不熟,讓我以後多關照一下他。
你完全憑猜測就剝奪我探視丈夫的權利?”
“您只是憑著自己的喜好,憑著自己對水萍家世的迷戀,就做出了這個荒唐的決定。”
蘇韻從資料夾中又取出幾份檔案。
“我諮詢了三位國內頂尖的民法專家,他們的一致意見是:吳霜女士的所謂‘授權’是無效的。
”。為行的夫丈視探我制限法非止停即立心中療醫氏水求要並,權護監的我認確求要,訟訴了起提院法向經已我,點一這。人護監定指偶配過越權無母父
。攝拍者記供,前臺到推件印影書見意律法的家專將
。法違嫌涉是而,題問德道是僅僅不經已這,為行法非的姐小萍水和士霜吳合配卻,定規律法知明,構機療醫業專為作心中療醫氏水“
”。查審行進心中療醫氏水對門部關相求要並,訴投委健衛向經已我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