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從青樓萌妹到乞兒國風主》第1623章 晨曦再次降臨(1)

作者:清風辰辰·7個月前

第1623章

晨曦再次降臨,透過雕花窗欞,將棲梧宮內映照得一片通明。靈兒起身,由宮人伺候著梳洗更衣。她今日選了一身杏子黃的常服,雖不如正紅宮裝那般威儀隆重,卻更顯雍容嫻雅,便於行動。

用過早膳,她並未立刻前往兩儀殿,而是對雲袖吩咐道:“備轎,去‘明法堂’。”

“明法堂”設在皇城東南隅的一處獨立院落,原是前朝一位大學士致仕後講學之所,環境清幽,適合靜心鑽研。皇帝昨日已下旨將此地撥給律法修訂館使用。

轎輦在“明法堂”外停下,靈兒示意儀仗留在門外,只帶了雲袖和兩名貼身侍衛走了進去。

院內古木參天,綠意盎然。正堂內,崔琰、張蘊以及幾位選拔上來的官員和博士早已到齊,正圍坐在一張巨大的長案前,案上堆滿了各類卷宗、典籍。見到靈兒進來,眾人連忙起身行禮。

“諸位不必多禮,請坐。”靈兒抬手虛扶,走到主位坐下,目光掃過在場眾人,語氣溫和卻帶著不容置疑的鄭重,“律法修訂,關乎國本,亦關乎千秋萬代。今日起,我等便需戮力同心,為我乞兒國,訂立一部合乎時宜、澤被蒼生的良法。”

她開門見山,直接切入主題:“崔大人,張大人,諸位,對於修訂章程,可有初步設想?”

崔琰率先開口,他面容清癯,目光炯炯:“回鳳主,臣等商議,以為修訂當分三步。其一,梳理現行律法,釐清其中矛盾、過時及不合情理之處;其二,分門別類,如吏、戶、禮、兵、刑、工等,由專人負責草擬新條款;其三,彙總審議,反覆推敲,形成草案。”

張蘊補充道:“鳳主昨日提及的調研與借鑑他國律法,臣以為至關重要。需儘快派出精幹人員,分赴各地及周邊邦國。”

靈兒點頭表示贊同:“二位大人思慮周詳。調研之事,本宮已與陛下商議,不日即可選派人員出發。至於借鑑他國律法,鴻臚寺會全力配合蒐集典籍。此外,本宮還有一議。”

眾人凝神靜聽。

“修訂過程,除內部審議外,或可擇取部分與民生息息相關的條款,如田賦、商稅、婚姻、繼承等,以白話行文,張貼於各州府縣衙門外,許百姓在一定期限內議論建言,由地方官收集上報。”靈兒緩緩道出自己的想法,“律法最終是用於約束和保障萬民,若能聽取民聲,知其訴求與困惑,所定之法則更能深入人心,便於施行。”

此言一齣,堂內頓時有些安靜。允許百姓議論律法?這在此時代,簡直是聞所未聞!幾位老成持重的官員面露驚疑,就連崔琰和張蘊也微微蹙眉。

一位來自太學的律法博士忍不住開口道:“鳳主,此法......是否過於......草率?律法乃國之重器,威嚴所在,若任由庶民置喙,恐損其權威,亦易生紛亂。”

靈兒並未因質疑而動怒,反而心平氣和地解釋道:“李博士所慮,不無道理。然,律法之權威,並非源於高高在上、不容置疑,而是源於其公平、公正,能為大多數人所接受並自願遵從。若律法脫離民情,即便再嚴苛,也難逃‘法不責眾’之困境,甚至可能逼民反抗。反之,若律法能反映民意,解決民憂,則百姓自會敬畏遵守,其權威方能真正樹立。”

她頓了頓,目光掃過眾人:“至於紛亂,可控可導。設定建言期限、規範建言渠道、由官府引導議論方向,便可避免無序。此舉非為削弱律法權威,而是為了奠定更堅實的民意基礎,使新律頒行之日,能如水銀瀉地,無孔不入,而非強壓硬灌,阻力重重。”

她一番言論,條理清晰,立意高遠,既考慮了法的威嚴,又兼顧了民的訴求。崔琰沉吟片刻,眼中漸漸露出欽佩之色:“鳳主高瞻遠矚,臣等不及。此法雖前所未有,卻實為固本培元之良策!臣以為可行!”

張蘊也捋須點頭:“若能成功,確可收事半功倍之效。”

見兩位主事大臣表態,其他人雖仍有疑慮,但也紛紛附和,表示願意嘗試。

靈兒見初步意見統一,便不再糾纏於此,轉而與眾人詳細討論了人員分工、進度安排、資料蒐集等具體事宜。她思維敏捷,往往能一針見血地指出關鍵,又能虛心聽取不同意見,會議氣氛熱烈而高效。

一個上午很快過去。當靈兒離開“明法堂”時,日頭已近中天。她雖有些疲憊,但心中卻充滿了幹勁。親手參與並推動一項如此宏大的工程,讓她感受到了前所未有的價值感。

回到棲梧宮稍事休息,用了午膳,下午她又接見了幾位負責農業和水利的官員,聽取了關於新式農具推廣和幾條主要河道清淤進展的彙報,並就遇到的困難給出了指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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