童元安要做的,比他更狠。
他不靠力量碾壓。
他靠“被需要”。
他讓自己,成為進化本身。
童元安把自己改造成“柱中人”之後,又搶了完美艾哲紅石和石鬼面,一口氣把自己弄成了所謂的“完美生物”。
他以為自己終於掌握了生命的終極密碼,能隨心所欲改寫身體,想變啥變啥——爬樹像猿猴,潛水像鯨魚,抗毒像蠍子,甚至能靠細胞回憶起幾億年前的遠古基因,隨便呼叫。
可他沒料到,這“完美”倆字,純屬自己哄自己。
他以為自己是老大,能命令每個細胞聽招呼。
結果呢?細胞早就不當他是主人了,倒像是開了竅的叛徒。
你餓得前胸貼後背,它知道要找吃的;你受傷想斷臂求生,它反而在你腦子裡尖叫:“老子拼了命活到現在,你憑什麼砍我?要死一塊死!”——這哪是身體?這是一整個鬧情緒的獨立公司,每個細胞都是股東,還都懂股權糾紛。
最要命的是那次……他跟人辦事兒,爽得頭皮發麻,結果底下那幫細胞直接炸了,瘋狂吸能、擴張、重組,差點兒把物件吞進胃裡消化成養料。
嚇得他連夜關燈裝死,連呼吸都不敢大聲。
從那以後,他才明白:所謂完美生物,根本不是終點,只是個半成品。
細胞不是工具,是活物。
你越想控制,它越造反。
他翻來覆去想,終於在《道心種魔大法》裡瞅見了一線生機——既然壓不住它們,那不如收編?
他沒想著去滅了細胞的意識,而是琢磨著,把“魔種”往裡頭一塞,像給叛軍發工資、給頭目升職。
你不是想活嗎?好,我給你升級。
你不是怕死嗎?行,我讓你活得比誰都明白。
魔種這玩意兒,不是硬攻,是潤物無聲。
它不跟你吵,不跟你鬧,就在你腦子裡悄悄紮根,像春雨潤土,慢慢把你的一舉一動、一念一想,都往他童元安的頻率上帶。
你練功,它幫你提速;你吃東西,它幫你提純;你睡覺,它偷偷給你補覺。
你越用它,就越離不開它。
一開始,他想把魔種塞滿全身,幾十億細胞,一個都不放過。
可算了一晚上,發現不對勁——光是給一個細胞送個魔種,消耗的能量就夠普通修士練半年。
要是全塞滿,他不等控制細胞,自己先被抽成乾屍。
算了,量力而行。
他挑了分身腦子最細那根神經,比頭髮絲還細,塞了幾十顆魔種進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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