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讓你抓兇手,你把辦案的都抓了?》第50章 老登(2)

作者:柿子會上樹·6個月前

按照法律規定,這種私人性質的跟蹤和調查是不合法的,但是也沒有明文表示這到底有多不合法,又會判處什麼樣的刑罰。

只要事情鬧得不大,基本上不會涉及到法律層面。

就我所知,做這行的人很多,尤其是一些退下去的警察同行,不過大多數都是叫調查事務所。

沒想到牛恆還挺新潮,連這種私家偵探都能找到。

之後我聯絡了那名私家偵探,他的相機里正好有照片和影片,有足夠的證據證明他當時的確和牛恆在一起,沒有作案時間。

可他們這麼做,侵犯了死者的隱私權。

我將影片複製到電腦裡,一遍遍的觀看。

影片中所顯示的位置正是早餐店的後門,由於周圍很黑,所以拍攝的不是很清楚。

不過我還是覺得這裡或許會有證據。

現在所有有嫌疑的人,基本上都排除了,還能是誰?

影片中,店鋪的後門開啟,但也只打開了一下,伸出了一隻腳,緊接著就收了回去。

從這隻腳來看,穿的的確是皮鞋,因為有反光。這個時間還在早餐店,大機率就是兇手。

不過更多的就看不清了。

我找到童音,“這隻鞋可以加亮嗎?越清楚越好。”

“我試試,稍等一下。”

她手指在鍵盤上敲擊,幾乎留下了殘影。

不過短短十分鐘,照片就變得清晰了很多。

我緊緊盯著那隻鞋,覺得極為熟悉。

大腦迅速閃過這些日子我所看到的所有東西,等等!我想起來了,這分明是牛恆他爹的鞋!

我去牛恆家裡的時候,他爹翹著二郎腿,坐在村口聊天,我大概看了一眼,當時他穿的就是這雙鞋!

我再次開啟早餐店附近的監控,一遍又一遍的看。

我手指輕敲鍵盤,定格在一個身影上。

此人頭髮烏黑,側對著攝像頭,戴著口罩,穿著類似於嘻哈風格的衣服,我看的時候一直以為是個過路的年輕人,當時現在再看,衣服還是那套衣服,但是鞋子卻是皮鞋!

我找出牛恆父親過馬路時的監控,和這個年輕人對比,發現行走步調和幅度幾乎是一模一樣的,可以確定就是同一個人。

只不過一個頭發花白,穿著樸素,一個頭發烏黑,嘻哈潮流。

好一個老登,還真是夠厲害的,居然偽裝的這麼好!

我當即拿著證據叫來牛恆的父親。

他看著監控照片,淡淡開口,“這誰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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