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法律規定,這種私人性質的跟蹤和調查是不合法的,但是也沒有明文表示這到底有多不合法,又會判處什麼樣的刑罰。
只要事情鬧得不大,基本上不會涉及到法律層面。
就我所知,做這行的人很多,尤其是一些退下去的警察同行,不過大多數都是叫調查事務所。
沒想到牛恆還挺新潮,連這種私家偵探都能找到。
之後我聯絡了那名私家偵探,他的相機里正好有照片和影片,有足夠的證據證明他當時的確和牛恆在一起,沒有作案時間。
可他們這麼做,侵犯了死者的隱私權。
我將影片複製到電腦裡,一遍遍的觀看。
影片中所顯示的位置正是早餐店的後門,由於周圍很黑,所以拍攝的不是很清楚。
不過我還是覺得這裡或許會有證據。
現在所有有嫌疑的人,基本上都排除了,還能是誰?
影片中,店鋪的後門開啟,但也只打開了一下,伸出了一隻腳,緊接著就收了回去。
從這隻腳來看,穿的的確是皮鞋,因為有反光。這個時間還在早餐店,大機率就是兇手。
不過更多的就看不清了。
我找到童音,“這隻鞋可以加亮嗎?越清楚越好。”
“我試試,稍等一下。”
她手指在鍵盤上敲擊,幾乎留下了殘影。
不過短短十分鐘,照片就變得清晰了很多。
我緊緊盯著那隻鞋,覺得極為熟悉。
大腦迅速閃過這些日子我所看到的所有東西,等等!我想起來了,這分明是牛恆他爹的鞋!
我去牛恆家裡的時候,他爹翹著二郎腿,坐在村口聊天,我大概看了一眼,當時他穿的就是這雙鞋!
我再次開啟早餐店附近的監控,一遍又一遍的看。
我手指輕敲鍵盤,定格在一個身影上。
此人頭髮烏黑,側對著攝像頭,戴著口罩,穿著類似於嘻哈風格的衣服,我看的時候一直以為是個過路的年輕人,當時現在再看,衣服還是那套衣服,但是鞋子卻是皮鞋!
我找出牛恆父親過馬路時的監控,和這個年輕人對比,發現行走步調和幅度幾乎是一模一樣的,可以確定就是同一個人。
只不過一個頭發花白,穿著樸素,一個頭發烏黑,嘻哈潮流。
好一個老登,還真是夠厲害的,居然偽裝的這麼好!
我當即拿著證據叫來牛恆的父親。
他看著監控照片,淡淡開口,“這誰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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