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規則怪談:我即怪談》第36章 回家休息(2)

作者:祝你快樂呀·1個月前

“那我先回家了。”陳韶牽起個笑臉,歡快地擺了擺手,“我中午都沒回家,哥哥都要不耐煩了。”

餘梓歌回過神來,連忙說:“記得別再亂跑了,外面很危險的,要是有這次這種事,必須及時報警,知道嗎?”

陳韶也不多做解釋,而是模仿著熊孩子的模樣胡亂點了點頭,頭也不回地離開了。

很多時候,說得越多,越容易露出破綻。

還是讓他們自己腦補吧。

回到幸福小區時已經是三點多,門口今天很乾淨,沒有任何煩人的漫畫紙出現,或許是陳韶禍水東引的計策奏效了,讓陳韶因為通關而飛揚的心情更上漲了一些。

哥哥正蹲在陽光房裡揪兔子耳朵,看見陳韶回來,眼睛在他透露出紙張質地的臉上轉了一圈,伸手掐了一把,嫌棄地甩甩手。

“硬邦邦的。”他吐槽道,“那個畫傢什麼審美?”

陳韶摸了摸臉頰,又跑到衛生間看了一眼。

宣紙的質感確實挺粗糙的,至少比不上正宗人皮,上面還塗著墨水,不知道的還以為他筆芯壞了。

他估摸了一下時間,感覺明天應該能好,就毫無負擔地回房間,一低頭就看見兔子籠裡頭放了半根胡蘿蔔,一口都沒啃。

那隻兔子象是見了救星似的,四肢撲騰著從哥哥的魔爪下掙脫出來,蹦蹦跳跳地跑到陳韶腳面上,一雙紅彤彤的眼睛看起來可憐巴巴的。

陳韶略微無語:“你幹嘛欺負一隻兔子?還給它吃胡蘿蔔?”

哥哥大感意外:“兔子不是吃胡蘿蔔的嗎?”

陳韶低頭和兔子對視,在裡面看到了人性化的無語和一點點委屈。

“……媽媽買了草,就在櫃子裡,你沒看到嗎?”

“但是我上午餵了肉,它也吃了。”

……?

陳韶又低頭看了兔子一眼,發現它似乎有些心虛地抖了抖,三角腦袋都埋進了前爪裡。

“你現在是隻兔子。”陳韶戳戳它的脊背,“兔子不能吃肉,要吃草,懂嗎?”

兔子抖得更厲害了。

他嘆了口氣,把兔子籠裡的水和食物都換掉,那半根胡蘿蔔也清洗乾淨,放回冰箱裡。

伴隨著新一輪的遊戲背景音,陳韶把包裡報廢的照相機和那張門票都拿出來,放在書架的空檔處,最後掏出那個黑色筆記本,把最新獲得的情報記錄上去。

關於袁家、袁姿琴的故事,還有很多不清楚的地方。但是對陳韶來說,現有的情報就足夠現實世界的人從畫展的怪談中保住一條命了。

至於二十年後的祭祀要怎麼完成、在哪裡完成、誰去完成,就不是現在需要考慮的事情了。

猜你喜歡

同題材或同分類的其他作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