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規則怪談:我即怪談》第64章 矮人小屋(1)

作者:祝你快樂呀·1個月前

不是白的。

荊棘不是白的。

從馬的屍體里長出來的荊棘和樹皮一樣黝黑,每一根棘刺都象是女巫尖利的長指甲,內凹的部分還泛著些微的深紅,彷彿剛剛挖出了某個活物的心臟。

不用細想,就知道這玩意兒肯定不對勁,然而馬頭又是通關的必須品。陳韶不敢浪費時間,立刻掏出匕首,對著荊棘的根部切了下去。

在動手的一瞬間,他已經做好了要用刀磨上半天的準備了,但出人意料的是,刀尖幾乎沒有受到半分阻礙,幾乎是一刺進去,馬頭就掉了下來,就好象手下的不是帶著頸骨的馬脖子,而是一塊嫩豆腐。

食道、血管、頸骨和皮肉的斷面清淅可見,沒有沾染半分血汙,只有原本被荊棘刺出的傷痕有些顯眼。

陳韶以最快速度抄起馬頭,抱在懷裡,防止它再被刺穿,然後才迅速環視四周。

呼——

呼——

風聲呼嘯。

雷聲在風中炸響,忽遠忽近;天色驀地陰了下來,本就被樹枝遮蔽得差不多的天空似乎更矮了,黑沉沉地壓下來;周圍骨白色的荊棘不知何時消失殆盡,幾乎枯死的樹也不見了,取而代之的是黑色的荊棘,彷彿女巫乾枯的手臂,長滿了尖利的指甲,密密麻麻地佔據了整個視野。

如果說之前的森林只能稱得上是詭異,現在的場景就是把恐怖兩個字明明白白地寫在臉上了。

陳韶往後退了一步,看著一條黑荊棘在自己剛剛站立的地方破土而出,再回頭看時,馬身也被刺穿了。

不要長大!

陳韶立刻意識到自己怪談思維的致命缺陷——陳韶在某些時候不會考慮後果!

陳韶是在家的規則和人類本身的故事的基礎上糅合而成的,本身設定就是被寵壞了的幼子,任性程度和思考方式甚至不能說是初中水平,小學水平才是更合適的評價。

而且由於這兩種思維本質上都屬於同一個個體,在切換時他甚至不會第一時間去查詢自己先前的問題……

不過現在不是考慮這個時候。陳韶馬上收斂思緒,重新將人類思維沉入意識深處。

風聲雷聲立刻就消失了,眨眼間那些黑色的荊棘也重新替換回白荊棘和枯樹,唯有懷裡淌著淚的馬頭和地面上被扎出兩個窟窿的馬身,證實了剛剛發生的一切都並非幻覺。

華國對策局官網,怪談分析欄目,官方報告-童話王國。

規則一:保證有兒童在“觀看”當前的童話。

“童話並非‘孩子們的故事’,而是‘大人們寫給孩子們聽的故事’。故事需要讀者,需要聽眾,童話則需要孩子們去觀看、傾聽。

“當童話擁有聽眾時,它傾向於保持更無害的外表,並對聽眾加以保護;當童話失去聽眾,則將剝離童話故事的外在,蛻變為暗黑童話,具體表現為場景恐怖化、角色攻擊性提升、汙染強度上升、角色大幅度偏離原設定。

“規則一下屬細則:

(1)本怪談中兒童指心理年齡至少低於15歲;

(2)確保隊伍中存在兒童;

(3)確保兒童在危險地帶處於清醒狀態,即處於‘聽故事’的狀態;

(4)如果無法滿足細則2,確保兒童參與故事的發展;

”。兒是再不便,上以歲51到長其當,能可的長有齡年的兒,意注請

。逝即瞬轉機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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