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藏局》第276章 罪證(2)

作者:赤色·6個月前

古玩售賣,為何會“錢貨兩訖,概不負責”的說法?

蓋因古玩一行的特殊性。

其他行業,例如食品,你總能從食材是否新鮮、色香味是否俱全等等,判斷其價值。哪怕再不懂,你吃到嘴裡,好不好吃,值不值當,總有個自己的判斷。

古玩不同。

這行裡的水很深。

哪怕是相關的基礎知識,想要了解和掌握,都需要花費大量的時間去學。

這都還稱不上入門。

更深一層,便是買賣雙方資訊極不對稱,其中又充斥大量贗品,真假難辨。

因此,極為考驗眼力。

在交易時,一旦你入了手,東西到了你手裡,且付了錢,完成了交易,這件東西是真是假,價值幾何,賣家就不會負責了。

哪怕才離了櫃檯,你就發現其上的瑕疵或覺得物件不對,也沒法反悔。

可宋老闆卻將所有物件都列了清單,且一切資料清晰明確,乃至貼心的附了照片。

既然要從關總手裡掏錢,他自然不會說,自己手裡的物件是假的。哪怕真的為假,他也得說是真的。

既然是“真”的,準備的資料就是真的。

一般的行內人,絕不會做這種事。

這不是等於給自己上了鎖嘛。

可宋老闆就這麼幹了。

這份清單,就等於他詐騙的證據。

只要哪個物件和清單裡的對不上,他的罪名就證實了。

而我們這些鑑定師的任務,就是找出這其中的物件,有哪些和清單對不上。

或者說……有沒有哪個物件是真貨,能讓關老闆少些損失。

古玩這東西,一個物件,少則成千上萬,多則幾十上百萬。

一旦鑑定出錯,事情就大條了。

又因為這件事牽連太大,沒人敢保證自己就一定不會打眼。

這也是那些鑑定師推三阻四,不願擔任鑑定組長的原因。

我隨手翻看著手裡的清單,突然在裡面見到了一件熟悉的東西。

當初竄貨局裡,宋老闆呈上的狀元筆。

清單上標明,這支狀元筆估價三百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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