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穿書七零,路人甲的幸福人生》第281章 牛大花的怒火(1)

作者:板上釘釘的高宗皇帝·6個月前

梁善哭得梨花帶雨,好不可憐:“牛大娘,沒有您這樣的……事情不是那樣的……您聽我解釋……”

“解釋?呸!”牛大花啐了一口,雙手叉腰,“我跟你這黑了心肝的狐狸精沒什麼好解釋的!

說,你之前從我孫子身上騙吃騙喝,轉頭一句‘只是朋友’、‘是和平誤會了’,就想把事兒抹了?

你臉咋這麼大呢?我就想知道你們城裡人都是這麼處‘朋友’的?”

這話地圖炮開得有點廣,旁邊的知青們不樂意了。

陳小鳳第一個不幹,揚聲反駁:“牛大娘,您這話可不對!

您說梁善就說梁善,可不能一竿子打翻一船人!

我們哪個不是清清白白的自己賺工分養活自己?哪個隨便拿人家東西了?

這話可不興亂說!事是她梁善做的,您就找她,可不興無差別攻擊!”

其他幾個知青也紛紛附和:“就是!”“我們可沒這樣!”

牛大娘倒也光棍,立刻改口:“成!那就是你這個梁同志的問題!

合著你這麼欺騙我家和平,就想這麼算了?

我就說呢,我家好好的孫子,這幾天怎麼蔫頭耷腦的,我給他說親都不樂意了,原來是讓你這個狐狸精給勾了魂、傷了心!

怪不得這些日子村裡人看我家和平的眼神有些怪怪的,合著根源在這兒呢!”

牛大花越說越氣,從懷裡猛地掏出一個本子,唰地抖開,高舉起來:“來來來!大夥兒都來看看!看看這白紙黑字,看看這狐狸精是怎麼吸我家和平血的!”

眾人伸長了脖子看去。

那是一個日常普通的記事本子,上面用鋼筆工工整整地記錄著一行行字跡。

趙和平是隊上的計分員,平日裡就有記賬的習慣,這本是他記錄和梁善兩人“相處點滴”的小本子,誰成想如今成了“罪證”。

紙上清清楚楚地列著:

“X月X日,送梁善同志雞蛋兩個。”

“X月X日,梁善同志說想吃肉包子,代買兩個,一角二分。”

“X月X日,梁善同志幫忙縫補工裝外套,送水果糖兩顆。”

“X月X日,梁善同志說天冷,送新圍巾一條(百貨商店購買,三元五角)。”

……

林林總總,時間、物品、價值,甚至一些細微的“人情往來”都記錄在案。雖然不是筆筆鉅款,但累積下來,數目和心意都不容小覷。

更關鍵的是,這記錄細緻到讓人無法反駁,連梁善給他縫過衣服、他回送糖果都記著,顯然不是胡編亂造。

萬傳君站在人群前,看著那紙本子上的內容,只覺得一股熱血直衝頭頂,臉上火辣辣的,彷彿被當眾扇了幾十個耳光。

他死死盯著梁善,從牙縫裡擠出聲音:“梁善……你最好給我個解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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