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罪犯第一次拋屍地點是幽靜人少的天德湖公園,拋屍地點較為保守。
第二次拋屍選擇了人流量巨大的坡子街商業街,那時候他已經按捺不住想將自己的傑作展現在世人面前。
第三次兇手是想挑釁警方,直接將死者的屍塊做成了三份便當送到警局。
他這是在惡作劇,更加證明此人心理變態,且精神有很嚴重的分裂症。
今天兇手將屍塊拋屍在人口極度密集的醫院,這是譁眾取寵的心理。
他是打算一石二鳥,一邊繼續挑釁警方,一邊博人眼球,製造社會動亂和恐慌。
不出意外的話,兇手明天還會繼續拋屍。
拋屍的地點可能是學校周邊、農貿菜市場、公共交易中心、各大銀行等人口流動極大的地方。
這些地方都有大量的天眼監控攝像,想要避開攝像,需要一些手段。”呂墨分析道。
劉子明的臉色很難看,“兇手是單純喜歡殺戮,還是故意報復社會的一個反人類的變態?”
呂墨看了一眼劉子明,道:“喜歡殺戮的人不挑獵物,甭管是誰,逮住一個人就殺。
曾經有一名開出租車的司機殺手,不管誰上他的車,他都會帶這些人去郊區無人的墳地,進行殺戮。
被捕之後,警方問他為什麼殺這些人?
他說喜歡殺戮的感覺,他從不挑獵物,見人就殺!”
劉子明愣了愣,繼續問道:“無臉女屍案和碎屍案的連環殺手,他的作案動機是什麼?
殺她們,難道是為了滿足自己下半身的快感嗎?”
“兩起命案的女性死者下體都有撕扯和交媾的痕跡,證明他沒有性功能障礙。
不過他專挑這個年齡段的女性下手,作案動機可能是針對女性!
絕大多數殺人兇手,作案動機是為了復仇,也可能對殺戮具有高度渴望,對殺人上癮。
這種渴望可以是一開始就存在的,也可以是第一次殺人沒有,但逐漸發展出來的。
還有可能是,兇手先虐殺沒有反抗意識的小動物,漸漸覺得不夠刺激。
人類是處於食物鏈的頂端,人類遇到死亡的威脅,會反抗,會掙扎。
這種不順從感,也會刺激到兇手身體裡的暴力基因,從而進行殺戮。
還有一種可能,兇手也許具有某種不正常的需求系統。
比如那些從小就不被寵愛的孩子,又或者他們不僅得不到足夠多的愛,還經常遭受家人的暴力和辱罵,長期以往就會形成一種缺愛的人格障礙。
他們可能看起來是一個很溫順、很老實、很內向的乖孩子,其實他們的內心已經演繹成張牙舞爪的魔鬼。
你能想象一個13歲的孩子,在十幾年如一日遭受他親生父親的辱罵,毆打。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