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嚐到去年國慶黃金週的“甜頭”後,今年的五一假期同樣也變成了放假七天。
雖然這次市教育局也下發了放假通知,但初三高三年級卻被單獨排除在外。原因很簡單,去年國慶放了七天假,教育局的電話差點被初三與高三家長打爆。吃過一次虧後,這回總算學聰明了,只明確要求初一、初二和高一、高二必須放滿。
不過,市裡的各個事業單位倒是都按規定放滿了七天假。
鑫誠科技那邊,培訓班也跟著停了下來,張洛他們幾個都安排了休息。
曾嶽誠卻沒閒著,趁著假期,和他那位同學一起窩在樓上的培訓教室裡,反覆研究、測試到底該怎麼拍攝取證。
黃金週結束,曾嶽誠同學開始上課。
接下來的兩週裡,他陸續拍了五次Excel課上的錄影,後來還混進電腦基礎培訓班裡,拍了兩次。
只是取證這種事,說起來容易,真做起來卻沒那麼簡單。不是因為緊張鏡頭蓋沒開,就是鏡頭沒對準人;要麼焦距沒調好,畫面模糊;要麼拍完才想起來,自己居然忘了先把當天的報紙拍進去。
折騰到最後,真正能用的錄影也就只剩下三段。不過,拿來做公證材料,己經足夠了。
錄影到手之後,曾嶽誠和呂鑫又各自做了一份備份,以防萬一。
隨後,丁律師也趕到了神都市。跟他一起來的,還有一位專做智慧財產權案件的律師,以及一名在法律系統內頗有分量的報社記者。
教材、錄影帶,一樣一樣登記、封存。公證員當場對錄影內容做了記錄,又把教材和原版講義逐頁進行了封存比對。
緊接著,丁律師又帶著材料首接去了工商局。
舉報內容寫得很明確:侵犯著作權、不正當競爭、非法使用他人培訓教材,而且涉案人員還是受原單位競業限制約束的離職員工。
當工商局的領導聽聞有記者前來,出面接待並詢問時,那位記者只是淡淡的說了一句:“這件事情可以當成典型,正好能體現華夏現在對智慧財產權和法律公證的重視。”
一天後,工商的人終於動了。
那天晚上,趁著對方正在上課,工商執法人員、律師、記者和曾嶽誠一行人,首接趕到了培訓教室現場。
門一推開,裡面的人先是一愣。
講臺上,離職員工甲正拿著講義講得唾沫橫飛,聽見動靜,下意識轉過頭來,整個人當場就僵住了。
桌上擺著的講義,投影幕布上的內容,一下子全都成了現成的證據。
執法人員當場出示證件,要求立即停止授課,封存教材,並檢查講義來源。
培訓機構那邊的人還想硬著頭皮解釋:“這是我們自己整理的材料……”
話還沒說完,丁律師己經把公證書和原版教材拿了出來,首接翻到對應頁碼,指著上面的錯別字冷冷問了一句:“你自己看看,這到底是你們整理的,還是原封不動抄的?”
對方一時語塞。
而講臺上的離職員工甲,臉色己經白得像紙一樣。可惜的是,今天離職員工乙並不在現場。
記者的相機咔嚓咔嚓響個不停,教室裡原本還在聽課的人,也全都伸長了脖子往前看。誰都知道,這下事情算是徹底鬧大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