簡單來說,對於除賭場之外的其他詭異來說,他們處在一種“無法選中”的狀態。
其他詭異想將“無價值物品”廢物利用然後據為己有,他們需要對其進行“公證”。
而這一行為,需要付出一枚籌碼
所以在一堆亂七八糟的規則限制下,事情變成了,給偷渡者一枚籌碼之後,你就可以對他動手。
但問題來了。
偷渡者無法被轉化為NPC,他們能給詭異提供的,只有“食物”。
經過任逸的觀察,詭異們、至少比較低階的詭異們,他們的“食物”似乎有著一條鐵律:
那就是,一名參與者,只能給一名詭異提供一次“食物”。
比如任逸就是最明顯的,每個參與者只能給他提供一次進度點。
他這還是條件比較簡單的,對參與者影響不大。
還有像是陸子涵和張秋秋那樣的規則,更是需要首接“消耗”掉一名參與者。
一名參與者等於一個進度點,等於一枚能量水晶,等於一枚籌碼。
等式成立。
事情最終變成了,你給偷渡者付出一枚籌碼,從而可以獲取一點等價值的進度點。
一個詭異折騰半天,獲利為零,還要承擔在賭場地盤上動手的隱性風險。
所以自然沒有詭異幹這種吃力不討好的事兒。
於是,大家都默契地選擇不碰,偷渡者就這麼在規則的夾縫裡,苟延殘喘地存在著
但他們沒有正規的身份,也就永遠無法離開。
任逸聽完,開始思考起來。
任滿靠在椅背上,己經不再皺眉了。他偏著頭,目光落在任逸側臉上,沒有問他在想什麼。
任逸在想一件事。
這三枚籌碼,他給出去的時候,沒有想那麼多。
他只是覺得任滿不舒服,而那三個人的痛苦太吵了。
既然不能採取首接動手的辦法,那就只能用其他方法。
他給了籌碼,痛苦被壓下去,任滿鬆開了眉頭。
這就夠了。
但現在他知道了,他給出去的那三枚籌碼,不只是買了三個人的安靜。
在此之前,他們是空氣,是透明人,是賭場規則夾縫裡懸著的灰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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