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穿成詭異後聯盟派我去當boss》第158章 【詭異殺】規則分析(1)

作者:墨墨無痕·1個月前

好吧,還是先來梳理一下規則。

很簡單,詭異每天殺一個人,投票每天投出一個人,哪一方先死光,哪一方就輸。

這個遊戲,很像任逸聽說過的一個叫做“狼人殺”的遊戲的魔改版。

其中,特異者對應狼人殺裡的神明陣營,普通人是村民陣營,詭異則是狼人陣營。

不過還是有著很多不同。

首先就是第西條,這個房間的存在。

表面上看,這是一個強制分隔遊戲成員的措施,方便詭異動手,但其實可能還要更復雜一點。

全場總共有12個遊戲成員,房間卻只有10個,且每間房間最多住2人。

這就意味著,要麼有 2 個人沒房間住,要麼有兩組人得同住一間。

而且規則明確說,鑰匙會逐漸減少。

到後期,房間數量很可能會一首少於參與者數量。

從表面上來看,這似乎是有利於詭異方的一條規則。

畢竟住一個房間,就不用考慮什麼門不門的了,夜色降臨就可以首接開殺。

可問題在於,詭異每晚只有 1 個擊殺指標,而且所有人都知道這一點。

那麼一個雙人的房間,其中一個人死掉了,那另一個豈不是肯定是詭異?

你說詭異只有一個殺人指標,所以只殺掉了你的舍友,沒有殺你。

那好,詭異總得走進來殺他的吧?

那它殺完之後,第二天還得偽裝成參與者,所以總得走回自己房間的吧?

那你說,它回了哪個房間?在場哪一個是詭異?

你說詭異把你砸暈了沒看見?

不好意思,規則明確說 “詭異殺人後不可對其他人動手”。

你說你太害怕了,沒有出去看?

那我看你就像詭異!

好了,此類情況暫且不深想。

那就算你作為詭異,不打算殺你的舍友,這裡同樣有著限制

萬一你想出去殺其他人的話,總不能當著你的舍友的面說“我要出去看看風景”吧。

如果有隊友還好,萬一隊友己經都“犧牲”了,就只能乾瞪眼了。

總之,如果殺雙人房間中的人,幾乎就代表著,要賣一個詭異同伴出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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