既然貼著我的照片,那麼這應該是我的日記,至少現在是我的了。
夏露...
總覺得這名字在哪裡聽過,但很可惜對於過去我完全回憶不起來任何事情,所以只能作罷。
相較於名字,我更好奇這個“解夢師”是什麼。
解夢師和謎夢之間...
我才不會問出“這兩者之間莫非有什麼聯絡”的弱智問題,這明顯聯絡大了去了吧,是個人都能看得出來。
得弄清楚具體究竟是什麼聯絡,抱著這樣的想法我翻開了日記。
偷看日記的罪惡感?
拜託唉,我現在就是夏露,所以這是我的日記,我看我自己的日記那能叫偷看?
不存在的!
很可惜我的齷齪思想並沒有實現,因為這本日記壓根就是空的,除了扉頁的名字和稱謂之外什麼都沒有寫。
不死心的我一直翻到了最後,依舊未能如願,這本日記確實沒有記錄任何內容,但我卻在最後的封面夾層裡找到了一張有些泛黃的紙條。
“解夢師工作守則。”
可算是找到點有用的東西了,帶著些許期待我繼續往下看。
“1.解夢師,以夢為媒,可入往生,掌謎夢之間,解前世之念,續此生之夢。”
“2.凡入此間皆為客,勿論過往不同,還請互相尊重。”
“3.過往未來換一殘念之解,不可逆,不可悔。”
“4.夢醒,則散。”
“5.未司其職,深墮九淵。”
“6.往生不留已逝之人,彼岸只收迷惘之客。”
...
不是,玩規則怪談呢?
這麼玄乎誰看得懂?
寫要求的時候能不能少搞點謎語人,用人話把工作要求好好寫下來不行啊,還讓不讓人好好幹活?
幹不好你負責?
當然吐槽歸吐槽,還是耐著性子將這些守則又看了幾遍,大概自己總結了一下幾點。
首先,這個名為謎夢之間像是酒館一樣的小屋確實是用來接待客人的,不過接待的客人都是心懷不甘死去的人。
其次,我是解夢師,這裡的主人或者說老闆,客人以自己為代價可以讓我幫他們了卻執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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