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阿明,屍檢做完了嗎?”
“做完了駱隊,啥情況這是?”
“隨身碟修好了,剛送過來。”
“那我還趕巧了。”
沈明隨手靠在了李鵬的邊上,看著技術員不停的在隨身碟的檔案裡翻找東西。
“哎張哥,昨天的腳印你看了嗎?我忘了問了。”
一旁的張立聞言,立馬從口袋裡掏了個筆記本,隨後翻開將自己記錄的那一頁遞給了沈明。
沈明接過一看,張立做事果然細心,不僅將腳印進行了編號,還對三人的人物關係進行了分析。
一號嫌疑人腳印,42碼運動鞋,鞋內長 26.0 cm,足跡外長約 26.5 cm,身高170-173,體重130-140,年齡30-40歲。
體態:中等身材、偏結實。
推斷:身高對應合理,走路步幅正常,為三人團伙中的頭目。
理由:在拋屍過程中接觸屍體最少,走路為首線。
二號嫌疑人腳印,41碼運動鞋,內長 25.5 cm,現場足跡約 26.0 cm,身高170–173 ,體重140-150,年齡25-35歲。
三號嫌疑人43碼運動鞋,內長 26.5 cm,現場足跡約 27.0 cm,身高175–178,體重130-140,年齡25-35歲。
沈明輕輕點了點頭,看樣子張立是下了功夫的,雖然有些錯誤,但總體還算可以,他唯一的錯誤點就是沒把屍體的重量算上去,或者說他算了,但是因為經驗太少計算錯誤,總得來說還是經驗太少。
這腳印用處不大,最大的用處就是用來確實嫌疑人拋屍的過程以及人數,畢竟鞋底花紋都沒了,想要靠著鞋子找人也不現實,所以沈明也就沒過多的去追蹤腳印。
“找到了!”
就在沈明思考的時候,查詢隨身碟的民警突然喊了一聲。
“這裡有個檔案,是龍河小區物業管理值班表,填表人叫王聰聰!”
“龍河小區?是城西的那個龍河小區嗎?叫人查一下這個叫王聰聰的!”
駱軍大喜過望,急忙開始安排工作。
“那個駱隊,我認識這個叫王聰聰的。”
圍觀人群中,張立突然舉起了手。
駱軍詫異的問道。“你認識王聰聰?怎麼認識的?”
“昨天,他來報警說自己摩托車丟了,我還和您彙報了,我帶著他查了下監控,沒找到。”
“昨天那個報警人是王聰聰?他摩托車啥時候丟的?”
“29號晚上七點鐘,他把摩托車停在物業門口,因為著急上廁所所以鑰匙沒拔,出來後發現摩托車不見了,剛開始他還以為是同事給騎走了,以前也有這種情況,後來第二天發現完全不是這情況,他自己查了下監控,沒找到才打過來報警的。”
“那就是三天了。”駱軍掰著手指頭數了一下,想了想還是得了解一下情況,於是他看向張立說道。“把這個王聰聰喊過來,然後他摩托車的資訊給我看一下,再打電話給各個派出所問一下情況,還有沒有摩托車丟失的情況,這麼看來監控拍到的兩輛摩托車,很可能有一輛是他王聰聰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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