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這麼大人了還不如人家一個孩子,你看看人家!”
王天亮一邊吃著沈明帶回來的飯菜,一邊數落著雷超,誇的沈明都不好意思了。
“我付的錢!老王你要講良心。”雷超指著王天亮手裡的飯菜大聲嚷嚷道。
“這是錢的事嗎?這是心意!我們兩搭檔了十幾年,你還不如人阿明上心,人怎麼記得我有胃病,還知道問我吃沒吃飯,你怎麼不問?”
“我怎麼可能知道有人三點鐘了還沒吃飯!”
“你看你看,一說你就急一說你就急,毛毛躁躁的,不能坐下來好好說嘛。”
“行行行,你大你有理。”雷超說不過王天亮,拿著紙杯去了一旁的飲水機,接了杯溫水遞了過去。“您喝水,別噎著了,沒給您帶份湯真是不好意思。”
“操性~”王天亮也不客氣,接過水杯就喝了一大口。
“那面怎麼樣?找到人了嗎?”
“找了一個,他挺有想法的,想法還挺大。”
雷超來興趣了,拖著椅子坐在了王天亮邊上開始搭話。“什麼路子?”
“他想併案,寧市有個持槍搶劫案你知道嗎?也是珠寶行的。”
“哪一年的?”
“95年的。”
“我有印象了,但是我沒細研究過,這個案子我記得當時你是看過的。”
“我是看過,就是看過我才覺得他有想法。”
“能並?”
王天亮搖了搖頭。“這菜不夠辣,下次多加點辣。”
“你胃病還吃辣,怎麼不吃死你。”
“沒辦法,沒辣椒我吃不下去。”
“趕緊說,還有個案子呢?”
“還有個是98年h市一家商場的未遂案,也是盜竊的,巡邏的保安發現盜竊者時盜竊者把刀掏出來了,還有把槍和手雷,他是根據攀爬手段給聯絡到一起的。”
“不能吧~”雷超舔了舔嘴唇,他光聽就覺得三個案子不應該聯絡在一塊,原因非常簡單,因為94年的案子在前面,95年寧市的案子在後。
要知道真正的兇手可是在94年搶了價值足足97萬的金銀珠寶,95年犯得著再次作案嗎,這錢得花多久才能花完。
“這要是同一個人做的,就一年時間,97萬花完了?!”
“他給的解釋是兇手可能賭博或者家裡有人生了重病。”
“生病不太可能,賭博還真有點那個意思,從邏輯上來說也能自洽,賭博輸完了或者不太好把所有的金銀首飾全變賣了,再次作案還真有可能。”
“阿明!你覺得怎麼樣?”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