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陽站在門口,勾著頭看了眼辦公室,隨後敲了敲門。
“咚咚咚。”
“楚隊,阿明讓我送個卷宗。”
“來的剛好,進來坐。打個電話給老吳和老陶他們,找幾個人來研究一下,你知道啥意思吧?”
高陽點了點頭,將資料遞給了沈明後回道。“知道,阿明想併案對吧?”
“什麼阿明想併案,別胡說八道啊,出去就說我們研究一下,後面的事後面再說。”
“知道知道,我又不是第一天上班,還能出去亂說嘛。”
“來,阿明,你說的是哪個?”
“我先找找。”沈明低著頭快速翻動卷宗,將卷宗翻到證物那一塊,取出了當年痕跡拍下來的足跡拍在了桌子上。““就這個!找兩個專家來比一比。”
“腳印?”
“腳印。”
“高陽你再把彭年和高偉叫來,別讓他們耽擱太久,速度快點。”
“收到。”
“人過來還得等一會,阿明先跟我說說,我琢磨琢磨。”
“如果想知道我為什麼想併案,首先你得明白每個人的走路姿勢是不一樣的,多多少少會有一些區別,哪怕是當兵踢正步的也一樣。人在自然走路狀態下所產生的步幅、落腳點都會不一樣,那人走路所造成的鞋底磨損程度就會有差距,這一點你應該是清楚的吧?”
“這個我知道,好歹我也幹了這麼多年公安了,對足跡這塊雖然算不上有多大研究,但基本的理論還是知道的。”
“那如果兩起案件中,嫌疑人留下來的足跡有一塊地方的磨損特徵是相同的,且鞋子自帶的瑕疵也在同一個地方,再加上他的作案手法極為相似,作案型別相同,選擇的受害人目標群體也類似,你覺得可不可以併案?”
“我覺得可以,你忘了說一個重點,你現在要並的這兩起案件它們的案發地點是相同的,都在我們普陀區。”
“對,還有這個我忘說了。”
“沒毛病,膽子大一點。”
“還不是你,被你說的我都沒有自信了。”
“哪塊磨損點和瑕疵是一樣的?你指給我看。”
沈明趴在桌上,將07年富水路的搶劫案卷宗先拿了過來,指著內部夾帶的嫌疑人腳印開始講解。
“你看這右腳的半個腳印,雖然只有半個,但是它第三根橫著這條線,中間這個位置有個點,看到了沒有?”
“看得到,很清楚。”
這種情況有兩種可能。第一種情況是嫌疑人鞋子腳底在這個地方有異物,或者說後天被損毀了,還有就是出廠的時候就自帶瑕疵。這個能理解嗎?這是最明顯的標記了。”
“可以理解,繼續。”
“你再看這個案子。06年西河路宏興新村的搶劫殺人案,被害人叫陳美蘭的這個案子,這個腳印留下來的更清晰,這是同一雙鞋子,你看這個右腳掌第三道橫紋,中間是不是也有一個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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