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什麼案子?案子不是做好了嗎?”
“新案子,還是連環搶劫案,下午我剛給並上的,八起案件中兇手殺害了兩個人,其他6起也都是重傷害,其中有兩名被害人目擊過兇手。”
“等等,我拿個筆記本。”
林輝沒有耽擱,拿了支筆拿了個本子就跟著沈明走了。
他原本以為自己的任務到這裡就結束了呢,沒成想又來了一個?他也不好推辭,人都到這了他還能說啥?只能跟著沈明上了樓。
當沈明上樓趕到禮堂的時候,正有十幾個文職正在不停地分發卷宗,一看就是剛打印出來的,大傢伙都沒來得及看,包括楚喬都不例外。
沈明將八起案件按照序號、案發時間、所屬轄區、案發地、被害人姓名年齡、傷情結果以及核心物證進行了簡單的排序。
一:2006.05.12 普陀區西河路宏興新村3棟。陳美蘭,41歲,當場死亡,第1名死者。完整右腳足跡。
二:2006.08.19台山區盛泰家屬院11棟。張桂芬,44歲,永久偏頭痛、耳鳴、記憶力衰退。區域性橫紋足跡。
三:2006.10.31新撫區廣信裡小區2棟。吳秀琴,46歲,長期失眠、黑暗恐懼症、焦慮障礙。前掌特徵壓痕。
西:2006.12.12清河區浦華新村6棟頂樓。趙芳,38歲,顱內出血後遺症,常年頭暈不能勞累。可比對殘缺足跡。
五:2007.01.18普陀區富水路桃興小區9棟。劉紅梅,42歲,重度神經衰弱、偏頭痛、易昏厥。半枚殘缺足跡。
六:2007.04.09雲江區九亭街東昇小區4棟。黃招娣,47歲,重度顱腦損傷,搶救無效死亡。完整橫紋布鞋足跡。
七:2007.07.21青河區西橋新村3棟。許靜,36歲,重度PTSD、夜間不敢出門、長期抑鬱。微弱足跡紋理。
八:2007.10.15靈寶區華亭新苑5棟。沈英,45歲,頸椎損傷、長期手麻、頭痛嘔吐。典型步態壓痕。
除了普陀區的兩起案件,剩下的6起案件是沈明在幾十起案件中一件件挑出來的。沈明覺得這6起案件非常像是同一人做的案子,並且沈明認為,兇手做下的案子可能不止這八起。
因為公安部要求的責任劃分是2013年定的,也就是說2013年以前的案子,只有造成重大後果的才會移交到刑偵支隊。
2016年開始,公安部才下發命令,要求每個市區下轄的各個分局和派出所,將所有沒破的積案統一整理歸檔,上傳到市局資料庫裡。
而這上傳到資料庫裡的案子基本上都是造成重大後果的案子。如果兇手只是把人打暈,搶了財物,被害人醒來後沒有後遺症的,養養傷就好了的,那就會歸當地派出所管,不會遞交到支隊去。
其上轄分局的刑偵支隊只知道有這麼一個案子,也瞭解案子的偵辦情況,但真正辦案的是下轄派出所的民警,並非由刑偵支隊首接接手處理。
所以沈明認為,滬市各個街道的派出所內,一定還有兇手做下的案子,沒有被各個街道派出所上傳到市局資料庫的。
“十幾年前的案子,現在才發現…”
“小聲點,老老實實看案子,我們是過來幫忙的。”
“好傢伙,這得多少個區啊?還好沒咱府東的。”
“少說少說,你怎麼就是不聽。”
周圍不少人在竊竊私語,大多是在討論案子的牽連度,這起連環搶劫殺人案如果真的並在一起了,那牽扯的範圍就太廣了,滬市很久沒有遇到過這種案子了,普陀區根本兜不住,很可能會被市局首接接過去,公安部都有可能首接掛牌督辦。
“安靜一下,馬上局長過來了,市局的幾個大領導都要過來,大家先各自看一下自己手中的卷宗,半小時後準時開會,不要亂說話!”
吳軍不知道什麼時候又回來了,他站在前面用話筒交代了一句,隨後拿著資料又出去了。
。聲無雀堂禮大個整,間之時一,來要導領局市聽一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