沈確眉骨處有一條短短的傷疤,傷疤破壞了他原本的俊朗,多了幾分邪性,他吊兒郎當地說。
“八年前,應家千嬌萬寵的小公主被粗心的保鏢弄丟,找不到回家的路,於是問了路邊一個衣衫襤褸,身上全是傷的小乞丐,小乞丐不想理她,她就乖乖走開了,去想別的辦法。”
應如願面露茫然。
他是在說她嗎?
“小公主隨後發現,前面一百米就是她經常光顧的餐飲店,於是跑到店裡找老闆,老闆給應家送過餐,趕忙聯絡上了應家,讓應家來接人,讓小公主在店裡等人來,
還給她煮了一碗她平時愛吃的碗仔翅。”
“……”應如願頓時感到站立不安,表情裡的不可思議,比剛才聽薄老爺子的醜聞還多。
沈確嗓音低沉:“但小公主沒有吃,而是端著碗,跑了一百米回到剛才的地方,給了小乞丐,說,你是不是很餓呀?
我很餓的時候也不想說話,你快吃吧。”
應如願對這件事有模糊的印象,卻怎麼都沒想到,那個小乞丐會是沈確……她盯著沈確的臉,試圖找到一點他們童年時接觸過的記憶。
“她不知道的是,當時小乞丐剛發生了很不好的事,已經準備找個地方死了算了,是她這碗碗仔翅給了他活下去,並且一定要拼命往上爬的執念。”
沈確彎彎唇,“這麼有意義,你說我該不該讓星曜存活下去?
該不該記那個小公主一輩子?”
電梯早就到了,剛才在說話才沒有進去,這會兒為了迴避沈確深邃的目光,應如願匆匆地走進轎廂。
沈確也跟進來了。
應如願對他表露的喜歡沒感覺,但他要是搬出這種往事,她就有點不知道怎麼應對:“……我不太記得了。”
沈確抱臂斜靠著轎廂:“我知道,小公主人美心善,不知道做過多少次這種舉手之勞的小事,對你來說這微不足道,不需要被記住。”
;他總是一副不懷好意又漫不經心的樣子,此刻卻認真起來,一字一字道,“但我要記住。”
那年應如願是12歲,他為什麼會知道呢,因為他在她被家人接走後,跑去問了老闆她是誰,又偷偷跟到她家。
聽到她跟她姐姐撒嬌,說她不是故意甩開保鏢的,她是想起來,過幾天就是自己12歲生日,想買一份禮物給媽媽,因為沒有媽媽就沒有她……他看著那棟別墅,就想,她這樣美好又嬌貴的小公主,
以後也一定不能受苦。
而那年沈確是16歲,從此後,他的人生就變成16歲前和16歲後。
16歲後,他走的每一步,都是在往上爬,一點點的,爬到“沈小爺”的位置。
應如願忍不住:“說得那麼好聽,你還不是騙我媽媽簽下了鉅額欠條,對我們追債,逼得我們東躲西藏,還把我買去了維多利亞港的拍賣場。”
她不是在嬌嗔,更不是在撒嬌。
就是覺得,他說得這麼“情深似海”,但實際做的根本不是,覺得他虛偽。
沈確無可奈何,低下頭道:“我跟你解釋,我也只是給人打工的馬仔,我上面還有老大,很多事情我做不了主,而且那次我真的是知道薄聿珩也會去。”
“薄聿珩就算跟你沒那種關係,但他是個道貌岸然的偽君子,你媽既然進了薄家,那麼你也是薄家的小姐,他再怎麼樣都不會眼睜睜看著你被人糟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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