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明:開局爬出棺材,驚呆朱元璋》第624章 廢國號,立省定4(1)

作者:小灰棍走咯·10小時前

三人翻開,錢紹的臉色最先變了,他的案宗最厚,朝鮮省那邊渠案、村鬥、兵器私藏都有。

他翻到一處,手指按住一頁:“殿下,朝鮮省平山縣有兩起案,臣到京前才收到驛報,來不及補。”

“補在今天的議錄上,”朱雄英看著他,“以後不許趕路趕得漏案。”

錢紹低頭,“是。”

陳文平沒有漏報的問題,安南省他管得細,但他有另一件事,翻完案宗後抬頭道,“殿下,歸義縣周敬屠村一案,臣以為處置雖重,但底下移民的確因此安穩了半月,無一起新的持械衝突。”

朱雄英沒有立刻回應他,轉頭看向宋懷遠:“緬甸那邊?”

宋懷遠道:“緬甸省移民路遠,頭一個月案子少,但漢民和當地緬人之間有兩起水田爭界,都壓下了沒動手。”

“怎麼壓的?”

“縣令親自到田頭,當場畫界,雙方當面畫押,各退兩步。”宋懷遠頓了頓,“臣來京之前,兩邊還互借了農具,算是過了那口氣。”

朱雄英看了他一眼,隨後說道:“這個法子記下來,回去整成條例,傳其餘縣。”

宋懷遠拱手。

朱雄英這才轉回來,看向陳文平,“周敬的事,孤己經批了。殺有功,告示有過,功過相抵,留任。”

朱雄英拿起案上那份律文草稿,在三省布政使面前展開,“今日把這份草律逐條過一遍,有實情與律文不符的,當場提,孤改,最後定稿送禮部,一月內擇日宣於奉天殿。”

他把第一條念出來:“三省土地,歸大明國有,不得私賣、私典、私割。”

第二條,漢民移民授田十畝,按戶籍號入冊,不得轉讓,不得典當,可傳子嗣。

第三條,新附民授保命田三畝,三年免稅,不得典當,不得轉讓,亦可傳子嗣。

唸到這裡,陳文平微微停了一下,“殿下,三畝對新附民中有七八口人的大家族,略顯單薄,臣怕他們為了多田,鋌而走險。”

“所以有第西條,”朱雄英往下念,“新附民可佃漢民富餘荒田,佃租不得超過產出西成,違者由縣衙裁處。”

陳文平把三條連著想了一遍,慢慢點頭,“如此,臣明白了。”

一條條往下,軍屯登記、水渠山林造冊、不得私藏兵器、不得聚寨抗官、漢民不得私設刑堂、衝突三方記錄。

每一條,三人都有問,或提地方實情,或報邊角缺漏,朱雄英逐一回應,能改的當場改,不改的說清楚為什麼不改。

議到“新附民子弟可入官話學館,不得入軍校核心科”這一條時,宋懷遠沉默了片刻,才道,“殿下,日後若新附民子弟學了官話,懂了大明律,是否有機會入仕?”

偏殿裡安靜了幾息,朱雄英把筆擱下,看著宋懷遠,“入仕的門,不在今日的律裡。”

宋懷遠沒有再問,但那個問題留在殿裡,始終沒有消失。

夏元吉在一旁翻動賬冊,把新省銀行擴員章程悄悄往邊上推了推,等議完律文再提。

奉天殿宣律那日,晴。

百官自辰時入朝,三省布政使、都指揮使、按察使全數在列,蔣瓛帶錦衣衛在兩側肅立,禮部官員抱著律文正本候在丹陛下。

朱元璋坐在御座,朱標在側,朱雄英立於丹陛前,身後是百官,身前是空曠的金磚地。

。穩而高音聲,讀宣始開文律開展書尚部禮

。有國明大歸,地土省三

。畝十田授,民移民漢

。畝三田命保授,民附新

。佔私得不,記登數全,林山、渠水、屯民、屯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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